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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公司在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同时需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修正前后对比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因以下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1、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3、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根据首席执行官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因以下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1、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3、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首席执行官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一)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不含50%,下同)的购买或出售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第七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一)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不含50%,下同)的购买或出售长期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
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事项或交易,上述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类累计计算; ……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将部分职权授予首席执行官行使。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事项或交易,上述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类累计计算; (二)决定每年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的对外捐赠; ……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将部分职权授予首席执行官行使。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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