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6

股票简称:中简科技 股票代码:300777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〇二二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杨永岗温月芳曾文林
解 亘刘礼华沈菊琴

全体监事签字:

黄晓军胡培贤李剑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温月芳李 辉范军亮
魏 星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 4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概要 ......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7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7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 34

二、查询地点 ...... 34

三、查询时间 ...... 34

释 义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释义
公司、发行人、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A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12月1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112号),截至2022年3月9日12:00时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13家配售对象缴纳的网下申购中简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1,999,999,982.85元。

2022年3月11日,光大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564,78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135号),截至2022年3月10日12:00止,中简科技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999,999,982.8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813,551.89元,中简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5,186,430.9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9,564,78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945,621,643.96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9,564,78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1,137,816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3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9.11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0.55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2.8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813,551.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5,186,430.96元。

(五)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2月11日向深交所报送《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129名投资者。

自报送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有60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具体投资者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蒋海东
4陕西陕投国有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7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何慧清
9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1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12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陈亚评
15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
16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17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18深圳市前海鸿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4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6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27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广东莲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UBSAG
32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4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张华锋
36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8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4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
43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王英女
48王莉衡
49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常州滨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3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4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张怀斌
57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5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海南东鸿国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189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文件,包括25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41家基金管理公司、前20名股东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其他91家投资者。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3月3日上午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42份《申购报价单》。经核查,1家已提交申购报价单的投资者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2家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存在关联关系,为无效报价;共计41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申购金额为

6,386,930,000.00元。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
1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2960,000,000.00
45.0161,000,000.00
44.0161,000,000.00
2广东莲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莲花复利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3.01

43.0161,000,000.00
3蒋海东39.1360,000,000.00
4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100,000,000.00
5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43450,000,000.00
44.0060,000,000.00
41.5760,000,000.00
6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9.11

39.1160,000,000.00
43.0064,500,000.00
42.8064,200,000.00
7陈亚评

42.00

42.0063,000,000.00
8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55290,000,000.00
49.09365,000,000.00
9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泉圣价值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7.4260,000,000.00
42.0990,000,000.00
46.3060,000,000.00
43.20100,000,000.00
10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12

39.12200,000,000.00
11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驰泰诚运证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9960,000,000.00
47.6880,000,000.00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69116,000,000.00
41.99246,000,000.00
1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5.60382,000,000.00
49.81330,000,000.00
48.73410,000,000.00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65

47.65646,000,000.00
15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1.5560,000,000.00
16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2.1280,000,000.00
17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0260,000,000.00
18王莉衡48.8960,000,000.00
19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48.7260,000,000.00
52.0260,000,000.00
50.1080,000,000.00
20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2

48.02100,000,000.00
21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云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6060,000,000.00
22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48.72175,000,000.00
2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6.2692,000,000.00
44.54112,000,000.00
50.30123,000,000.00
46.02153,000,000.00
24UBS AG

42.23

42.23190,000,000.00
25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19号资产管理产品54.14100,000,000.00
2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32195,200,000.00
47.69547,400,000.00
27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4360,000,000.00
49.5380,000,000.00
28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6.2060,000,000.00
2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9889,500,000.00
30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1060,000,000.00
31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1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8060,000,000.00
52.8860,000,000.00
49.8880,000,000.00
32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8.79

48.79100,000,000.00
53.0077,300,000.00
51.44199,850,000.00
3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72

48.72435,500,000.00
34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5570,000,000.00
35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01150,000,000.00
50.0599,030,000.00
48.24145,030,000.00
3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18

47.18202,030,000.00
3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52.65160,000,000.00
38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49.01100,000,000.00
39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79100,000,000.00
53.0060,000,000.00
52.80180,000,000.00
40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65

52.65200,000,000.00
41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仁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9.01100,000,0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0.55元/股,发行股数39,564,787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82.8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02,077449,999,992.356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39,175274,950,296.256
3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56,478199,999,962.90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53,511199,849,981.05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61,523195,199,987.656
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3,165,182159,999,950.106
7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19号资产管理产品1,978,23999,999,981.456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78,23999,999,981.456
9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82,59179,999,975.056
10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6,94359,999,968.656
11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云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86,94359,999,968.65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2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6,94359,999,968.656
13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86,94359,999,968.656
合计39,564,7871,999,999,982.8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JGNDU6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33号4幢602室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8,902,07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4515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52,000万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439,17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UXUB60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7日
注册资本1,010,100万元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T1栋青岛西海岸国际金融中心151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3,956,47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953,51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861,52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41986153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363,357.264835万元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165,18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9867X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20,000万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B230-1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19号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

1,978,23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1,978,23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RKXE4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33,158.53万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9层901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销售金属材料、特种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582,59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7H1LEFXX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28日
注册资本12,000万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5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1,186,94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590382896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405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云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1,186,94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TDBNWX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D-40房
经营范围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投资活动;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1,186,94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名称

名称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25592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1,186,94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承诺函等文件并经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s://www.amac.org.cn/)等公开渠道,认购对象中的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除前述主体外,本次发行其他认购对象的备案情况如下:

1、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云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4、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产品已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6、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7、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10、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I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3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4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5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I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7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I
8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1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11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12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I
13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经核查,上述13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其他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保荐代表人:吴燕杰、侯传科

项目协办人:周悦

项目组成员:程刚、高越旸、谌智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712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负责人:颜克兵经办律师:高山、何云霞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负责人:梁春经办注册会计师:唐荣周、王鹏、王忻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11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负责人:梁春经办注册会计师:唐荣周、王鹏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1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685,62215.17
2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568,0617.64
3袁怀东20,000,4995.00
4赵勤民16,415,7484.10
5杨永岗14,139,0413.53
6黄晓军14,067,4763.52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719,8932.93
8周近赤10,945,2302.74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259,0872.56
10刘继川9,814,5002.45
小计198,615,15749.6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685,62213.81
2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568,0616.95
3袁怀东20,000,4994.55
4赵勤民16,415,7483.73
5杨永岗14,139,0413.22
6黄晓军14,067,4763.20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719,8932.67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8周近赤10,945,2302.49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259,0872.33
10刘继川9,814,5002.23
小计198,615,15745.1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9,564,7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杨永岗、温月芳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碳纤维及织物产品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永岗和温月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未来如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及参与竞价的投资者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所的本次发行方案要求。

中简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符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

周 悦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吴燕杰 侯传科

保荐机构总裁、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颜克兵 高山

何云霞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