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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6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现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及三次股东大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向公司关

联人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实施“年产5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1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前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重新进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的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了解公司火腿、肉制品、品牌肉等业务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学习与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岗位提名人员进行审核,也对2021年公司发展规划等发表了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增长,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作用。

独立董事:傅坚政2022年3月14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现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及三次股东大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向公司关联人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实施“年产5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1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前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重新进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的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了解公司火腿、肉制品、品牌肉等业务

情况,从而对公司情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学习与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也参加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内审人员聘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的薪酬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发表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增长,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作用。

独立董事: 刘伟2022年3月14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现场出席了以上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向公司关联人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实施“年产5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1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前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重新进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的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了解公司火腿、肉制品、品牌肉等业务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学习与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相关人员聘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的薪酬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发表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增长,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作用。

独立董事:卢颐丰2022年3月14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1年12月16日任职以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参加了此次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此次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12月16日,本人初次任职独立董事,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聘任高管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情况及行业特点。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目前还未取得独立董事证书,正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也积极报名了深交所组织的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培训(还未参加),希望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报告期内主持了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有关岗位人员进行推荐并对提名人员进行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增长,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作用。

独立董事:马伯钱2022年3月14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1年12月16日任职以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董事会,因疫情原因,本人通过视频参加了此次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此次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12月16日,本人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聘任高管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年底,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因疫情原因,未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但本人通过其他渠道,初步了解了公司的相关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学习与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报告期内主持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相关岗位提名人员进行了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增长,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作用。

独立董事:马思甜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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