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5,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安徽雪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湖北雪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将按以下先后顺序投入:安徽雪榕杏鲍菇工厂化项目、湖北雪榕金针菇工厂化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湖北雪榕杏鲍菇工厂化项目、安徽雪榕金针菇工厂化项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827595_B02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480,324.20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董
事会同意,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细分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安徽雪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 | 安徽雪榕杏鲍菇工厂化项目 | 38,161.99 | 35,300.00 | 26,848.03 |
安徽雪榕金针菇工厂化项目 | 44,815.00 | 41,700.00 | / | |
小计 | 82,976.99 | 77,000.00 | 26,848.03 | |
湖北雪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 | 湖北雪榕杏鲍菇工厂化项目 | 40,079.75 | 36,400.00 | / |
湖北雪榕金针菇工厂化项目 | 48,158.39 | 44,600.00 | / | |
小计 | 88,238.14 | 81,000.00 | /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67,000.00 | 67,000.00 | 11,900.00 | |
合计 | 238,215.13 | 225,000.00 | 38,748.03 |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共计10,519,671.82元,除保荐承销费用外的其它发行费用1,509,671.82元,将转入至公司指定账户。根据公司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