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
专项核查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1691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传真Fax: +86(10)82327668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邮编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核查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1-01691号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 2021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一)2021年报审计情况
作为宝胜股份聘请的年报会计师,我们审计了宝胜股份2021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1-017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核查程序
1.核对宝胜股份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2.复核宝胜股份营业收入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了解宝胜股份主营业务情况,复核宝胜股份营业收入核算范围。
二、核查情况
项目
本年度(万
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
情况营业收入金额 4,287,835.78
3,428,421.54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05,368.31
144,732.25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46%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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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年度(万
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68,842.24
销售材料、出租等
51,609.14
销售材料、出租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36,526.07 93,123.11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05,368.31 144,732.25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182,467.47 3,283,6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