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 月15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黄琪皓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2年3月15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 月15日审议并通过:
为满足公司正常发展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黄琪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为满足公司正常发展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黄琪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黄琪皓:男,25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9年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数学,经济双专业,学士学历。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成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成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海湾半岛项目负责人,2020年9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成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海南分公司运营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无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及完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及完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