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暨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等申请文件更新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35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收到第二轮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第二轮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第二轮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