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该项决议有效期将于2022年3月31日届满。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