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A股数量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1年5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了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2021年7月28日,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前述批复自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经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激励股票数量为297,785股。
2021年5月7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00,297,785股。
2、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经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560股。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100,297,785股增加至100,335,345股。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1、调整前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2、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00,335,345股,且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30,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30,100,603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100,60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调整不涉及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的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