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第1页/共1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事项的提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进而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于本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编制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本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麦志荣 彭晓伟 何卫锋2022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