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报告
天健出具了《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510 号),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张小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张小泉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 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