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
董事签名:
熊永宏 | 熊咏鸽 | 熊言傲 | ||||
左毅 | 曹瑞国 | 陈结淼 | ||||
监事签名: | ||||||
陈正友 | 陈荣生 | 魏小飞 |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 ||||||
熊咏鸽 | 熊言傲 | 冯加广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