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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5,34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720.0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0,619.94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4.3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945.6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05月20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8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18,413.60 17,945.602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28,413.60 27,945.60

二、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设立、存储及使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开户名称专户账号初始存放金额余额资金用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公司

499060100100240968

17,94,56,000.0051,548,772.75

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20000246633766600000051

50,000,000.00 已销户

补充营运资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8080078801200000651

50,000,000.00 已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安徽金寨将军磁业有限公司

58080078801400000650

0.00

21,531,612.94

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已按计划基本建设完毕。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7,945.60万元,

实际建设投入11,044.06万元,包括补充营运资金1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308.04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加强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公司“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308.04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六、相关审批和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公司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规则》、《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陶传标 刘云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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