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审查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2年3月14日
左毅 | 曹瑞国 | 陈结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