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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各次监事会,出席或列席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团结一致,攻关克难,为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做了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3月1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修订〈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共11项议案;

2、4月1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3、8月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共1项议案;

4、10月2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项议案。

三、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监督审核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还积极配合公司党委做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公司采购、营销、财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监督、检查,进一步有效地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发挥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多次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不存在财务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修订《〈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制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主要为保证草案原则性和灵活性,在保持与原有草案原则及政策一致性基础上,删除了涉及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描述等内容,符合监管规则关于员工持股计

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团结一致,奋力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7、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

披露程序均严格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运转中严把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关,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向监管部门报送。

9、重大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10、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关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监事会对2021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特别是做好定期报告的审核;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司财务及其它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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