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
回复的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认真核查《告知函》所列问题,经研究形成回复,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请做好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