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众精工:博众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绍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持续创造用户最佳体验,助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表决结果:同意4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董事吕绍林、邱明毅、蒋健、韩杰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董事吕绍林、邱明毅、蒋健、韩杰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董事吕绍林、邱明毅、蒋健、韩杰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的通知,获悉其名称发生变化,且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工商变更之前的名称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之后的名称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需要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名称进行同步修订变更,即将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名称“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变更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表决结果:同意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