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29次工作会议审核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审核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通知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