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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O3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燕创投”)直接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洁”)直接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3月13日收到苏州沃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沃燕创投《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本机构及一致行动人因自身投资运作安排,计划在符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的前提下,拟在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39,7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下股东750,0001.29%IPO前取得:750,000股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下股东2,250,0003.88%IPO前取得:2,2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1.29%沃燕创投与沃洁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0,0003.88%沃燕创投与沃洁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3,000,0005.17%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750,000股不超过:1.29%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50,000股2022/4/8~2022/7/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份自身投资运作安排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989,700股不超过:1.7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79,9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9,800股2022/4/8~2022/7/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份自身投资运作安排

注: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沃燕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沃洁的承诺

自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6日完成本次增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沃燕创投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 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1) 公司或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6、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7、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若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苏州沃洁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1) 公司或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5、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

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6、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若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投资运作安排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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