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或“上市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江化微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8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上市公司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42,588,000股。截至2020年11月16日,上市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87,878股,发行价格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2.46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17日,上市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785.39万元,其中:上市公司累计补充流动资金8,831.45万元;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953.94万元,其中包含上市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114.26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671.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412.3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上市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如下:
1、上市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上市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上市公司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21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 8110501012601632771 | 28,470.00 | - | 活期方式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 29180188000093076 | - | 1,160.62 | 活期方式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18801160113076 | - | 5,251.72 | 活期方式 |
合计 | - | 28,470.00 | 6,412.34 | -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9,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087.54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27,912.46 |
三、截至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21,785.39 |
(一)截至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 17,785.39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4,114.26 |
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 - |
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 13,671.13 |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金额 | 4,000.00 |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
四、利息收益 | 285.27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7.62 |
理财收益 | 237.85 |
减:手续费支出 | 0.20 |
五、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6,412.34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27,912.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71.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785.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 - | 12,777.00 | 12,777.00 | 12,777.00 | 3,606.13 | 7,562.89 | -5,214.11 | 59.19% | 2021年12月 | — | — | 否 | |
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 | - | 6,455.46 | 6,455.46 | 6,455.46 | 1,233.55 | 1,391.05 | -5,064.41 | 21.55% | 2022年3月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8,680.00 | 8,680.00 | 8,680.00 | 8,831.45 | 8,831.45 | 151.45 | 101.74% | |||||
合计 | — | 27,912.46 | 27,912.46 | 27,912.46 | 13,671.13 | 17,785.39 | -10,127.07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期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14.2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021-002,2021-019,2021-020,2021-032)。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利息收入与理财投资产生的收益。“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于2021年12月29日取得由眉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期尚未产生效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收益 类型 | 投资日期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天) | 投资收益 | 截止日金额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1/11 | 6,000.00 | 30 | 7.87 | 已到期收回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君跃飞龙伍佰定制2021年第1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性 | 2021/1/8 | 1,000.00 | 89 | 5.73 | 已到期收回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益第21004号(GC001)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2021/1/8 | 6,000.00 | 98 | 55.49 | 已到期收回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期6个月B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1/15 | 3,000.00 | 181 | 51.15 | 已到期收回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期3个月B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1/15 | 2,000.00 | 90 | 15.80 | 已到期收回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2021年第18期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5/11 | 2,000.00 | 36 | 7.44 | 已到期收回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聚益第21112号(黄金期货)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5/11 | 3,000.00 | 98 | 28.24 | 已到期收回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5/13 | 2,000.00 | 33 | 2.88 | 已到期收回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5/13 | 3,000.00 | 90 | 11.80 | 已到期收回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指数系列收益凭证第519号 | 本金保障性 | 2021/5/14 | 2,000.00 | 91 | 28.23 | 已到期收回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0期第3个月B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5/14 | 2,000.00 | 92 | 16.85 | 已到期收回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0期第1个月B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5/14 | 1,000.00 | 31 | 2.88 | 已到期收回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7期第6个月A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9/8 | 4,000.00 | 181 | - | 4,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7期第3个月A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9/8 | 1,000.00 | 91 | 3.50 | 已到期收回 |
合 计 | 237.85 | 4,000.00 |
注:公司各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3081号)。报告认为:江化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化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江化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化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姜海洋 | 米 耀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