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独立董事管清友先生及董事徐文财先生,其中张红英女士为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占该委员会人数的大多数,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3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二)2021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1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2021年10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1年1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1年3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021年3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0年的内控工作能够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各项内部审计活动切实有效,在促进公司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治理水平、推进业务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2021年度,公司内控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内部控制,有助于实现企业
价值目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各阶段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调查,对期货行业内控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健全,能够全面覆盖总部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意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