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股东姜二晨先生计划在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姜二晨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楼金先生(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14日发布《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股本比例 (%) |
姜二晨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增发的股份及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1/9/13-2022/3/13 | 10.68 | 60,000 | 0.01 |
合计 | 60,000 | 0.0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姜二晨 | 合计持有股份 | 287,000 | 0.07% | 227,000 | 0.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7,000 | 0.07% | 227,000 | 0.0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姜二晨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