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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可武先生、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论先生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最终得票数最高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成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落实“双减政策”,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尽快实现公司教育培训相关业务调整,规避教育培训行业风险,公司拟将教育培训行业相关子公司广州龙文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99%股权以1元对价转让给珠海惠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龙文以及北京龙文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贾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李可武简历李可武: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15年至2018年就职于东莞市云登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加入公司,历任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广东勤上移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勤上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厂长,负责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生产运营工作。李可武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8,0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可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可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论简历

李论: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职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11月至今,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后管理部总经理。李论先生同时担任华兰股份(301093.SZ)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李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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