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XI ANTAI GROUP CO.,LTD.
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三月
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介休工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平安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主合同将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4月20日和5月20日、5月7日陆续到期,新泰钢铁将在上述主债权到期时办理续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届时公司拟继续为新泰钢铁在上述债权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新泰钢铁的控股股东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泰钢铁成立于2005年5月,目前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武辉,实际控制人为李安民先生。新泰钢铁经审计的2020年末的总资产为122.34亿元,净资产为15.01亿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76亿元,净利润0.12亿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泰钢铁100%的股权,故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向交通银行提供的担保
1、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10,800万元,借款期限1年。
2、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向介休工行提供的担保
1、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39,591万元,其中,将于2022年4月续贷的主债权金额不超过16,241万元,于2022年5月续贷的主债权金额不超过23,35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
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担保方式: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向平安银行提供的担保
1、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2、担保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均在担保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反担保
就上述公司向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新泰钢铁的控股股东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是一种互保行为,能够满足各自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融资需求,便于双方及时、有效地筹措资金。本次担保为现有已提供担保的主债权到期续贷时继续提供的担保,不会新增公司对关联方的担保余额。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