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的提示性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号] (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现将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将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报文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报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