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的名称变更通知,因该事务所发展需要,“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故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 备查文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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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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