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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18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悉,根据《反馈意见》要求,我们已经对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淮北矿业”、“发行人”、“申请人”)财务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以及核查结果如下:
8、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补充说明事项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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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5月29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金融类企业,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北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L0194H334060001),因此,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第28题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其从事的金融业务等不纳入财务性投资统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1.48%、6.86%,占比低。
经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逐项对照,除财务公司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分析如下:
1、类金融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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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因此,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进行类金融业务,亦无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亦无拟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计划。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亦无拟实施资金拆借的计划。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的计划。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亦无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计划。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亦无拟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计划。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亦无拟投资金融业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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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30日 | 是否和财务公司相关 | 主要构成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800.15 | 是 | 财务公司购买的基金及理财产品、资管计划 | 否 | - |
其他应收款 | 28,556.26 | 否 | 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代垫及代扣代缴、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否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356.97 | 否 | 待抵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以及预缴税款 | 否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76,203.35 | 是 | 财务公司向淮矿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 | 否 | - |
债权投资 | 19,507.73 | 是 | 财务公司购买的低风险固定收益的企业债券 | 否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3,169.69 | 否 | 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投资 | 否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934.77 | 否 | 不构成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 部分属于 | 2,691.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2,042.92 | 否 | 预付股权转让款以及地质勘探费和设计费等 | 否 | - |
针对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77,800.15万元,主要为财务公司购买的货币基金及资管计划。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如下:
(1)货币基金
单位:万元
基金托管人 | 基金名称 | 风险等级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购入日期 | 卖出日期 | 产品投向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营业部 | 博时合惠货币B | R1(低风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2/25 | 2021/12/27 | 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营业部 | 博时合惠货币B | R1(低风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3/4 | 202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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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 基金名称 | 风险等级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购入日期 | 卖出日期 | 产品投向 |
平安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平安金管家货币A | R1(低风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3/29 | 2021/11/15 | |
平安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平安金管家货币A | R1(低风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4/8 | 2021/10/1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营业部 | 鹏华添利宝货币B | R1(低风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6/2 | 2021/12/20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 汇添富货币B | R1(低风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7/7 | 2021/12/2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营业部 | 华夏收益宝货币B | R1(低风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7/15 | 2022/1/24 |
(2)资管计划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购入日期 | 赎回日期 | 收益类型 | 风险等级 | 产品投向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安证券安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 | 2021/7/12 | 2021/12/27 | 非保本浮动/7天 | R1(低风险) | 产品主要投向债券回购、高等级信用债、货币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安证券安赢套利1号周开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0 | 2021/7/19 | - | 非保本浮动/14天 | R1(低风险) |
公司购买上述货币基金及资管计划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货币基金及资管计划,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较短等特点,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亦不属于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且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其从事的金融业务等不纳入财务性投资统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8,556.26万元,主要系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代垫及代扣代缴和员工借款及备用金等,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存在拆借资金或对外部企业提供借款的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24,356.97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以及预缴税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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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为76,203.35万元,主要系财务公司向成员企业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服务。财务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北监管局核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财务公司对成员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较为了解,相关业务环节便捷、服务高效,可有效提高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不存在向外部企业发放贷款及提供票据贴现等服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债权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债权投资余额为19,507.73万元,主要系财务公司购买的企业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名称 | 证券代码 | 债券面值 (万元) | 购入日期 | 到期日期 | 收益类型 | 到期收益率 |
20皖北煤电MTN001 | 102000510 | 13,000.00 | 2020/3/26 | 2023/3/26 | 固定收益类 | 7.22% |
21皖北煤电CP001 | 042100102 | 6,000.00 | 2021/3/10 | 2022/3/10 | 固定收益类 | 6.60% |
公司购买的企业债券系安全性高、低风险企业债券,债券利率固定,公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且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其从事的金融业务等不纳入财务性投资统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13,169.69万元,系公司对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9月30日 | 持股比例(%)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认定原因 |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 36,119.57 | 49.00 | 2009年3月 | 煤矸石煤泥发电机组、电能的生产和销售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电力销售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 24,055.95 | 24.50 | 2015年2月 | 生产、销售电力及附属产品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电力销售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 34,023.55 | 33.00 | 2017年5月 | 石料生产、加工、销售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矿山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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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 2021年9月30日 | 持股比例(%)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认定原因 |
亳州众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8,696.53 | 45.00 | 2012年5月 | 煤炭洗选、加工、利用、销售,煤矿设备、设施制造、加工、维修 | 否 |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安徽相王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4,267.69 | 19.50 | 2015年11月 | 健康、医疗、卫生 | 否 | 主要为公司职工进行体检以及伤病医疗,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安徽港口集团孙疃港务有限公司 | 1,700.00 | 34.00 | 2020年11月 | 经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水路货物中转;煤炭、焦炭批发兼零售 | 否 |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码头运输、煤炭及焦炭销售,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淮北国淮新能源有限公司 | 2,479.16 | 34.00 | 2017年2月 | 电力、热力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电力销售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芜湖市鑫泰民爆物品有限责任公司 | 853.89 | 25.00 | 2015年7月 | 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销售及配送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民爆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江苏雷鸣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45.81 | 50.00 | 2014年6月 | 爆破技术咨询、爆破器材的开发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民爆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韩城市永安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8.57 | 30.00 | 2011年12月 | 爆破设计施工、爆破技术服务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民爆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怀化市物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121.46 | 30.36 | 2008年1月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民爆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宿州市淮海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67.50 | 25.00 | 2017年10月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 否 | 与公司其他业务民爆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合计 | 113,169.69 | -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公司对参股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并按照权益法下确认相应的投资损益,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开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29,934.77万元,系公司对不构成重大影响的企业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9月30日 | 持股比例(%)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认定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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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 2021年9月30日 | 持股比例(%)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认定原因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0.5695 | 2019年8月 | 煤炭开采与销售,洗煤,选煤 | 否 |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安徽青芦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2,168.12 | 25.00 | 2001年7月 | 煤炭铁路运输等 | 否 | 为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上海中国煤炭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1,552.52 | 3.0218 | 2006年10月 | 煤炭信息咨询等 | 否 | 原煤炭部下属煤炭企业合作项目,为公司提供煤炭信息咨询服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中联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678.97 | 6.02 | 2009年7月 | 煤炭销售等 | 否 |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销售,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54.48 | 4.00 | 2017年10月 | 地质勘查技术研发、化工产品加工及销售等 | 否 | 煤矿地质勘查为公司煤炭开采业务的前期必备工作,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泰兴协联众达化学有限公司 | 1,653.37 | 10.00 | 2018年4月 | 化工产品生产等 | 否 | 该公司股权系抵债而来,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鄂尔多斯市北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236.19 | 10.00 | 2010年7月 | 爆破服务等 | 否 | 延伸公司爆破工程业务,拓展当地市场,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湖南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 | 2,662.08 | 18.3486 | 2014年12月 |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 | 是 | 该主业与公司不同,属于投资与主业不相关的金融业务,属于财务性投资 |
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29.05 | 0.5357 | 2018年11月 | 煤炭、焦炭、煤制品、焦炭化产品服务、煤炭、焦炭及其副产品分类咨询服务等 | 是 | 与国内主要炼焦煤生产企业共同参与“焦煤在线”电商平台数据的采集及网络销售,属于财务性投资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10.00 | 2007年5月 | 工业电雷管、塑料导爆管生产及销售等 | 否 |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合计 | 29,934.77 | - | - | - | - |
注: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持有的10%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持有的湖南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2,662.08万元和持有的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29.05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新增投资。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62,042.92万元,主要为公司预付的股权转让款、地质勘探费和设计费以及预付的工程设备款等,其中预付的股权转让款系子公司淮矿投资收购成达矿业51%股权价款,由于成达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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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陶忽图大型整装煤井田,煤质较好,具有较高市场价值,能够增强公司煤炭主业发展后劲,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账面价值合计2,691.13万元,金额较小,占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10%,占比未超过30%,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2,646,077.83万元,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为2,691.13万元,金额较小,占本次募集资金的比例为0.90%,占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10%。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和偿还公司债务,甲醇综合利用项目系在对焦炉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也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发展方向,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结构及债务结构将更加合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抗风险的能力以及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从而维护并实现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认定依据;
2、查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
3、了解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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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4、与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了解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5、取得发行人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明细,核查发行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及理财明细等资料,逐项分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6、查阅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结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分析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3、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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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用于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和偿还公司债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2)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以及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4)结合下游客户、在手订单、市场容量、竞争对手、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5)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补充说明事项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甲醇综合利用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17,968.5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明细 | 投资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一 | 建设投资 | 314,124.89 | - | - |
1 | 设备购置费 | 123,186.22 | 是 | 230,000.00 |
2 | 安装及材料费 | 112,002.65 | 是 | |
3 | 建筑工程费 | 29,940.67 | 是 | |
4 | 其他建设费(不含预备费) | 30,671.48 | 是 | |
预备费 | 18,323.87 | 否 | -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3,843.69 | 否 | - |
合计 | 317,968.58 | - | 230,000.00 |
上述投资的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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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投资测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 名称 | 设备 购置费 | 安装及 材料费 | 建筑 工程费 | 其他建设费 | 合计 |
(一) | 固定资产投资 | 123,186.22 | 112,002.65 | 29,940.67 | 21,139.58 | 286,269.12 |
1 | 工程费用 | 123,186.22 | 112,002.65 | 29,940.67 | - | 265,129.54 |
1.1 | 工艺生产装置 | 109,867.75 | 89,797.54 | 19,250.12 | - | 218,915.42 |
1.1.1 | 卸储煤装置(依托) | 1,211.28 | 195.73 | 275.65 | - | 1,682.66 |
1.1.2 | 煤气化装置 | 19,281.60 | 9,640.80 | 3,213.60 | - | 32,136.00 |
1.1.3 | 变换装置 | 4,768.33 | 3,267.19 | 794.72 | - | 8,830.25 |
1.1.4 | 净化装置 | 8,031.10 | 3,626.95 | 1,295.34 | - | 12,953.40 |
1.1.5 | 气体分离装置 | 9,174.24 | 8,783.85 | 1,561.57 | - | 19,519.66 |
1.1.6 | 乙醇装置 | 64,735.87 | 61,981.16 | 11,018.87 | - | 137,735.90 |
1.1.7 | 硫酸装置 | 2,665.32 | 2,301.87 | 1,090.36 | - | 6,057.56 |
1.2 | 配套系统 | 13,230.33 | 18,407.80 | 8,248.08 | - | 39,886.22 |
1.2.1 | 总图运输 | 30.00 | - | 1,679.92 | - | 1,709.92 |
1.2.2 | 储运 | 3,374.66 | 10,757.53 | 2,122.97 | - | 16,255.16 |
1.2.3 | 公用工程 | 8,816.26 | 7,344.57 | 4,445.19 | - | 20,606.03 |
1.2.4 | 辅助设施(依托) | - | - | - | - | - |
1.2.5 | 生产管理设施(依托改造) | 1,009.40 | 305.70 | - | - | 1,315.10 |
1.3 | 厂外工程 | - | - | - | - | - |
1.4 | 特定条件下费用 | - | 2,087.12 | - | - | 2,087.12 |
1.5 | 安全生产费 | - | 1,710.18 | 442.47 | - | 2,152.65 |
1.6 | 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 | 88.14 | - | - | - | 88.14 |
1.7 | 防渗处理 | - | - | 500.00 | - | 500.00 |
1.8 | 地基处理 | - | - | 1,500.00 | - | 1,500.00 |
2 | 固定资产其它费 | - | - | - | 21,139.58 | 21,139.58 |
2.1 | 土地使用费 | - | - | - | 4,439.98 | 4,439.98 |
2.2 | 工程建设管理费 | - | - | - | 3,874.31 | 3,874.31 |
2.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 - | - | 1,024.41 | 1,024.41 |
2.4 | 环境监理费 | - | - | - | 153.66 | 153.66 |
2.5 | 临时设施费 | - | - | - | 1,060.60 | 1,060.60 |
2.6 | 前期准备费 | - | - | - | 20.40 | 20.40 |
7-2-13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 名称 | 设备 购置费 | 安装及 材料费 | 建筑 工程费 | 其他建设费 | 合计 |
2.7 | 环境影响评价费及验收费 | - | - | - | 103.05 | 103.05 |
2.8 | 安全预评价费及验收费 | - | - | - | 160.27 | 160.27 |
2.9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 | - | - | - | 71.20 | 71.20 |
2.10 | 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 | - | - | - | 95.72 | 95.72 |
2.11 |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 - | - | - | 28.48 | 28.48 |
2.1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 - | - | - | 23.02 | 23.02 |
2.13 |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 | - | - | - | 147.65 | 147.65 |
2.14 | 节能评估费 | - | - | - | 32.12 | 32.12 |
2.15 | 其他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 - | - | - | 148.40 | 148.40 |
2.16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 - | - | - | 45.05 | 45.05 |
2.17 |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费 | - | - | - | 36.51 | 36.51 |
2.18 | 工程勘察费 | - | - | - | 483.96 | 483.96 |
2.19 | 工程设计费 | - | - | - | 6,772.64 | 6,772.64 |
2.20 | 工程数字化交付费 | - | - | - | - | - |
2.21 |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 | - | - | - | - | - |
2.22 |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费 | - | - | - | 149.46 | 149.46 |
2.23 |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 - | - | - | 218.00 | 218.00 |
2.24 | 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费 | - | - | - | 216.72 | 216.72 |
2.25 | 设备材料监造费 | - | - | - | 120.84 | 120.84 |
2.26 | 工程保险费 | - | - | - | 503.13 | 503.13 |
2.27 | 研究试验费 | - | - | - | 10.00 | 10.00 |
2.28 | 联合试运转费 | - | - | - | 1,200.00 | 1,200.00 |
(二) | 无形资产投资 | - | - | - | 7,500.00 | 7,500.00 |
1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 | - | - | - | - | - |
2 | 特许权使用费(工艺包) | - | - | - | 7,500.00 | 7,500.00 |
(三) | 其他资产投资 | - | - | - | 2,031.90 | 2,031.90 |
7-2-14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 名称 | 设备 购置费 | 安装及 材料费 | 建筑 工程费 | 其他建设费 | 合计 |
1 | 生产人员准备费 | - | - | - - | 2,031.90 | 2,031.90 |
(提前进厂费、培训费、办公用具购置费) | - | |||||
2 | 出国人员费用 | - | - | - | - | - |
3 |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 | - | - | - | - | - |
4 | 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 - | - | - | - | - |
(四) | 预备费 | - | - | - | 18,323.87 | 18,323.87 |
合计 | 123,186.22 | 112,002.65 | 29,940.67 | 48,995.35 | 314,124.89 |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已列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为设备购置费、安装及材料费、建筑工程费、其他建设费(不含预备费),全部为资本性支出。
2、偿还公司借款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不属于资本性支出。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合计为534,9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147,644.11万元,高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金额。
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占本次拟募集总额23.33%,未超过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和偿债能力提升,降低利息支出增强整体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1、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周期2年,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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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总承包工程招标、合同签订 | ||||||||||||
地管及基础施工 | ||||||||||||
设备到货安装 | ||||||||||||
中间交接 | ||||||||||||
劳动培训、试生产 | ||||||||||||
竣工验收及投入生产 |
2、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1)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和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11月29日)前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费用明细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董事会前投入金额 |
一 | 建设投资 | 314,124.89 | - | - |
1 | 设备购置费 | 123,186.22 | 230,000.00 | 6,130.28 |
2 | 安装及材料费 | 112,002.65 | ||
3 | 建筑工程费 | 29,940.67 | ||
4 | 其他建设费(不含预备费) | 30,671.48 | ||
预备费 | 18,323.87 | - | -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3,843.69 | - | - |
合计 | 317,968.58 | 230,000.00 | 6,130.28 |
综上所述,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额317,968.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0,000.00万元,董事会前投入金额6,130.28万元,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金额。
(2)偿还公司借款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偿还公司借款项目尚未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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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以及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
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以及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均属于煤化工业务,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相同,但项目产品不同,具体联系与区别如下: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模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联系 |
本次募投项目 | 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 乙醇 | 年产60万吨 | 碳鑫科技 |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 本次募投项目以前次募投项目生产的甲醇为原料,采用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甲醇制乙醇技术,形成年产60万吨乙醇规模,年需甲醇44.15万吨 |
前次募投项目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甲醇 | 年产50万吨 | 碳鑫科技 |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
综上,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均属于煤化工业务,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相同,但项目产品不同。本次募投项目以前次募投项目生产的甲醇为原料,采用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甲醇制乙醇技术,形成年产60万吨乙醇规模,年需甲醇44.15万吨。
(2)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利用现有甲醇产能,采用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甲醇制乙醇技术,建设60万吨乙醇装置,是公司在现有煤化工业务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
(1)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甲醇综合利用项目,系在对焦炉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的基础上,利用新一代“二甲醚羰基化/乙酸甲酯加氢制乙醇”煤制化学品技术,以自产甲醇反应脱水生产二甲醚,二甲醚与一氧化碳羰基化生产乙酸甲酯,乙酸
7-2-17
甲酯加氢生产乙醇。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将“二甲醚羰基化/乙酸甲酯加氢制乙醇”这新一代煤制化学品技术列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技术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之“三、煤炭”之“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2021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特组织制订《现代煤化工“十四五”发展指南》,“十四五”期间,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大力推动现代煤化工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扩大产业集群,减轻煤炭利用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提高资源转化效率和产业竞争力。
《安徽省新型化工基地发展纲要(2013-2020年)》提出,实现安徽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依托两淮煤炭及淮河、长江两大水系资源条件,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大力实施“365”工程:即加快建设3大新型化工产业基地,积极发展壮大6大化工产业,着力打造5个特色化工园区。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作为5个特色化工园区之一。根据规划要求重点建设煤焦化电和新型煤化工深加工项目,完善甲醇、煤焦油、苯的加工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甲醇综合利用项目,系在对焦炉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的基础上,利用新一代煤制化学品技术,以自产甲醇反应脱水生产二甲醚,二甲醚与一氧化碳羰基化生产乙酸甲酯,乙酸甲酯加氢生产乙醇,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方向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现代煤化工行业、安徽省相关规划要求。
②本项目是助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工程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强化和拓展、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乙醇成为重要的化工原料和能源化学品。本项目以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甲醇为原料,配套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一氧化碳和氢气分离装置,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与工艺生成高附加值的乙醇,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实现了产业链上下一体化,将资源优势最大程度的转化为经济效益优势,是公司实现产品升级,产业转型的重点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7-2-18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方向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现代煤化工行业、安徽省相关规划要求,是公司煤化工产业链强链延链工程,能够实现产业链上下一体化发展,将资源优势最大程度的转化为经济效益优势,实现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①充足的原料供应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本项目所需甲醇主要来源于碳鑫科技自有50万吨/年甲醇装置,且毗邻的公司下属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甲醇产能40万吨/年,甲醇原料来源可靠,性质稳定。本项目所需原料煤和焦粉主要由公司下属单位提供,原料供应充足。同时,本项目实施主体碳鑫科技拥有日投煤量2000t/d的煤气化装置,合成气供应稳定。充足、可靠、稳定的原料供应将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②人才和工艺优势为项目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司焦炉煤气制甲醇一、二期项目自投产以来安全稳定运行,在甲醇生产及综合利用方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人才队伍,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此外,本项目采用的“二甲醚羰基化/乙酸甲酯加氢制乙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技术路线先进、可靠。人才团队优势和先进的工艺技术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为项目顺利投产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③完善的园区配套设施为项目奠定基础
本项目实施所在地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为安徽省5个特色化工园区之一,园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功能和基础设施完备齐全;园区铁路、公路交通运输便捷;同时可以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和能力,满足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的环保处理需求,能够节省项目投资,缩短建设工期。完善的配套设施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3)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
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托煤炭、延伸煤炭、超越煤炭”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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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和产品结构升级。公司目前已拥有焦炭生产能力440万吨/年、联产甲醇40万吨/年、粗苯精制8万吨/年,年产50万吨甲醇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正处于带料试运行期间,进一步开创了公司新型煤化工发展的良好局面。由于煤化工行业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为降低市场波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公司在内外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启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采用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甲醇制乙醇技术,形成年产60万吨乙醇规模,能够充分发挥煤种、园区、技术和管理优势,依托煤、延伸煤、超越煤,实施新型煤化工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延伸产业链条克服和减少煤化工周期性波动影响,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利用现有甲醇产能,采用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甲醇制乙醇技术,建设60万吨乙醇装置,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方向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现代煤化工行业、安徽省相关规划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具有积极作用。本次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能够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协同性。
(四)结合下游客户、在手订单、市场容量、竞争对手、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下游客户、在手订单、市场容量、竞争对手方面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 317,968.58 | 230,000.00 |
2 | 偿还公司债务 | - | 70,000.00 |
合计 | 317,968.58 | 300,000.00 |
其中,甲醇综合利用项目系利用现有甲醇产能,采用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甲醇制乙醇技术,形成年产60万吨乙醇规模,系公司煤化工产业链条的向下延伸。上述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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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总的来看,化工、医药、燃料是乙醇的主要应用领域。在化工领域,乙醇可用来制取醋酸乙酯、乙醛、乙醚、乙胺等化工原料,也是制取、染料、涂料、洗涤剂等产品的原料;作为工业溶剂,乙醇用于涂料、化妆品、油脂等工业。2021年国内醋酸乙酯年产能为378万吨,仅此就消耗乙醇
219.2万吨。
在医药领域,乙醇主要作为抗菌防腐剂存在于700多种药物液体制剂中,包括对乙酰氨基酚、铁补充剂、雷尼替丁、呋塞米、甘露醇、苯巴比妥、甲氧苄啶/磺胺甲恶唑和非处方咳嗽药,应用较为广泛。乙醇作为医用消毒剂,受2020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影响,需求规模迅速扩大,市场容量巨大。
在燃料领域,乙醇可以调入汽油,作为车用燃料。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加之国家逐步推广乙醇汽油的使用,极大地带动了乙醇在燃料领域的需求的增长。未来,在环保政策趋严的背景下,乙醇汽油的市场规模或将不断扩大,进而促进乙醇市场的发展。2021年汽油全年消费12,266.53万吨,同比增长
5.7%,按照添加10%的乙醇比例计算,燃料乙醇的需求量约为1,226.65万吨,而燃料乙醇产量仅312.38万吨,随着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市场容量非常广阔。
近年来,随着化工、医药行业的较快发展,以及国内乙醇汽油消费量不断增长,推动中国无水乙醇需求量逐年上升。2015年中国无水乙醇需求量为315.47万吨,同比增长13.4%;2019年中国无水乙醇需求量为504.41万吨,同比增长
10.5%。
2015-2019年中国无水乙醇需求量(万吨)统计
7-2-21
预计2021-2025年,随着疫情的结束,我国无水乙醇行业市场规模将呈现高速增长趋势,到2025年,我国无水乙醇市场需求量为1275.06万吨,增长率为
13.1%。
2020-2025年中国无水乙醇市场需求量(万吨)预测数据来源:宇博智业项目组统计整理
201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将“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列入农林业限制类项目。较生物制乙醇而言,以先进的二甲醚羰基化工艺路线为代表的合成气制乙醇具有成本低、品质高、环保压力小的特点,同时能够缓解我国燃料乙醇对粮食的依赖,避免“与人争粮”局面的出现。据统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国内与本募投项目工艺相同,以先进的二甲醚羰基化工艺路线为代表的合成气制乙醇拟在建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企业名称 | 工艺路线 | 产能 | 地点 | 建设进展 |
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二甲醚羰基化 | 50 | 陕西 | 2022年下半年 |
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 | 二甲醚羰基化 | 40 | 山东 | 不早于2023年 |
鹤壁腾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二甲醚羰基化 | 30 | 河南 | 2020年12月动工,建设期预计14个月 |
资料来源:卓创咨询《2021-2022中国乙醇市场年度报告》、相关公司官网及新闻等。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二甲醚羰基化制乙醇工艺路线,实现年产60万吨乙醇规模,系国内目前合成气制乙醇最大产量规模拟在建项目,不仅具有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的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而且位于长三角区域,靠近乙醇需求旺盛的华东
7-2-22
腹地,在市场开发、客户拓展、物流费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2、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和后续市场开拓计划方面
甲醇综合利用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充分发挥煤种优势,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新增煤化工品种乙醇。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煤化工产品主要为焦炭和甲醇,无乙醇产品的销售,具体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1年1-9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
焦炭 | 93.67% | 99.82% | 93.72% | 100.14% | 87.06% | 102.80% | 86.41% | 101.63% |
甲醇 | 88.00% | 99.70% | 95.05% | 100.95% | 82.70% | 99.61% | 84.60% | 100.15% |
由上表可知,公司煤化工产品目前主要为焦炭和甲醇,2021年1-9月焦炭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分别93.67%和99.82%,甲醇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分别88.00%和99.70%,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后续市场开拓计划如下:
(1)深耕产业链高效协同,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已形成从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到焦炭冶炼及煤化工产品加工、煤泥矸石发电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依靠产业链优势,发行人将继续发挥现有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产业结构优势,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的附加值,保障产品质量。
(2)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发挥信息收集优势
目前,发行人拥有经验丰富的煤化工行业销售团队,专门从事专业的营销及售后服务工作。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巩固及开拓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营销网络及其信息收集优势,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及时获取客户产品需求,同时跟进了解煤化工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市场价格波动,灵活调整销售策略,提升客户响应服务能力。
(3)集中资源开拓重点客户,提高市场影响力
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稳固了一批资质优良、忠诚度较高的客户,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未来,公司将凭借区域优势和募投项目的产品实力,以质量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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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将集中资源重点开拓乙醇燃料市场下游客户,拟通过战略合作等方式,拓展高质量客户群体,提高产品市场影响力。
(五)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1、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
(1)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资金投入比例按建设期第一年、第二年分别为40%、60%的比例进行分配;项目生产经营期按15年计算,生产经营期第一年生产负荷80%,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为100%。项目效益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达产年 |
1 | 营业收入 | 278,487.74 |
2 | 可抵扣增值税返还 | 12,523.50 |
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02.82 |
4 | 总成本费用 | 232,071.09 |
5 | 利润总额 | 57,437.34 |
6 | 所得税 | 14,359.33 |
7 | 税后利润 | 43,078.00 |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预计可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78,487.74万元,利润总额为57,437.34万元,税后利润43,078.00万元。其中,公司甲醇综合利用项目的主要产品为乙醇,乙醇产品在达产年可实现收入总额为248,495.58万元,占募投项目估算的达产年全部可实现收入的89.23%,其余为副产品。因此,乙醇产品的销售对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实现起关键作用。
①营业收入
本次募投项目对乙醇产品的价格测算系根据近年来乙醇现货市场的价格和波动趋势,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产品工艺技术、规格等级、目标客户群体等指标后进行定价。
近年来,乙醇产品现货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7-2-24
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卓创咨询《2021-2022中国乙醇市场年度报告》2017-2021年国内95%乙醇价格呈上行趋势,以苏北95%乙醇价格为例,最低点出现在2017年6月,价格为4,375元/吨,最高点在2021年1月,价格为7250元/吨。2021年中国95%乙醇价格处于近五年同期的高位,2021年苏北95%乙醇均价为6746元/吨,同比上涨12.43%。
2017年-2021年无水乙醇价格略高于95%乙醇,变动趋势与其相同。综上所述,项目收入预测时采用的乙醇平均价格为5,850元/吨,与国内近三年乙醇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营业收入预测具备谨慎性。
②成本费用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的预计年成本费用合计为232,071.09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依据 |
1 | 生产成本 | 226,005.41 | 97.39% | - |
1.1 | 直接材料费 | 139,728.98 | 60.21% | 根据本建设项目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方案的优化,确定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种类、规格、年需用量,项目主要原料、燃料及价格采用市场平均价格为基础 |
1.2 | 直接动力费 | 54,973.29 | 23.69% | 采用当地动力等价格,其中新鲜水5.09元/吨,蒸汽218元/吨,电0.69元/KWh |
1.3 |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 4,068.00 | 1.75% | 项目定员339人,工资按人均工资福利12万元/年计算 |
7-2-25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依据 |
1.4 | 制造费用 | 27,235.14 | 11.74% | 制造费用包括折旧费、修理费、其他制造费。折旧费采用直线法计算,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设备折旧年限为14年,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3%计取。其他制造费:按35000元/人年 |
2 | 管理费用 | 4,379.54 | 1.89% | 管理费用包括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按15年摊销。本项目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安全生产费:按中国石化财【2013】408号《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计提。其他管理费:按75000元/人计取。 |
3 | 财务费用 | 293.69 | 0.13% |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
4 | 营业费用 | 1,392.44 | 0.60% | 按营业收入的0.5%计取 |
合计 | 232,071.09 | 100.00% | - |
③主要相关税费测算
增值税除水、蒸汽为9%,其余原料及产品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7%计取;教育附加费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5%计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系统调试已进入尾声,即将具备带料调试条件,尚未正式投产,因此暂无法核算效益。根据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出具的《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平均每年新增销售收入124,404.64万元,平均每年新增利润总额23,641.52万元。
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涉及的测算参数、收入测算、成本及费用测算等假设条件均为公司依据近年市场和实际经营情况设定的,效益测算过程和依据合理。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募投项目的主要效益测算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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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淮北矿业 | 兴化股份 | 新疆天业 |
甲醇综合利用 项目 | 兴化股份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 | 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 |
产品类型 | 年产60万吨乙醇 | 年产16万吨醋酸甲酯或者10万吨乙醇 | 年产25万吨乙醇 |
投资规模(万元) | 317,968.58 | 74,191.50 | 118,645.36 |
产能规模(万吨) | 60 | 10 | 25 |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 18.25% | 13.04% | 14.97% |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 6.72年 | 8.66年 | 7.46年 |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税后投资回收期和税后内部收益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募投项目的主要效益,主要原因系近五年乙醇价格呈上升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的税后投资回收期和税后内部收益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主要是结合产品近年市场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审慎预估的,各项主要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效益测算谨慎。
公司已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如下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和偿还公司债务。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人才、技术、市场方面进行充分准备,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产品价格、原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和可预见的变动趋势做出的,如果将来相关因素的实际情况与预期出现较大差异,则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也有可能低于预期效益。”,相关风险披露充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测算底稿、发行人出具的董事会前相关投入的说明及明细;
2、查阅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市场价格数据、可比公司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开信息;
7-2-27
3、访谈发行人的高管和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安排和产能消化措施等;
4、获取发行人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等数据,结合下游客户、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发行人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分析了解发行人新增产能消化能力。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2、本次募投项目系在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前次募投项目基础上,充分发挥煤种优势,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符合发行人整体战略规划,与现有业务具有协同作用,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3、发行人已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制定了产能消化措施;
4、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合理,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
7-2-28
10、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0.90亿元、14.18亿元、
15.57亿元、28.73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08、39.44、29.53、19.60,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2)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占比情况,结合应收票据逾期情况补充说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3)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趋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4)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5)结合计提损失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减值迹象的发生时间,说明损失计提期间是否准确。(6)结合是否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说明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7)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是否单独计提坏账损失。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补充说明事项
(一)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1、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原值,下同)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2021年1-9月 | 2020年末/ 2020年度 | 2019年末 /2019年度 | 2018年末/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313,518.07 | 181,642.59 | 172,415.64 | 132,262.48 |
营业收入 | 4,852,008.11 | 5,227,576.88 | 6,008,615.75 | 5,468,722.65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46% | 3.47% | 2.87% | 2.4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2,262.48万元、172,415.64万元、181,642.59万元和313,518.0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42%、2.87%、3.47%和6.46%,总体占比较小。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7-2-29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相对平稳,其中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2019年末略有增长,系2020年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131,875.48万元,主要系第三季度贸易业务增长所致。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2021年度国内煤炭价格一路攀升,公司第三季度增加进口煤炭产品贸易业务,该项业务账期为90天,信用期较长,继而导致公司2021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增长。截止2021年9月末,进口煤炭产品贸易业务应收账款余额为83,609.74万元,均在账期以内,期后全部实现回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1.99亿元(未经审计),与上年末应收账款水平保持较为稳定。
2、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1)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信用政策列示如下:
业务类别 | 信用政策 |
煤炭业务 | 对于长期合作、信用良好的客户采用赊销方式,赊销账期均为30天。其他客户全部采用预收款模式,先收款后发货。 |
煤化工业务 | 对于长期合作、信用良好的客户采用赊销方式,赊销账期为3-60天不等,其他公司全部采用预收款模式,先收款后发货。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期主要客户执行的信用政策如下:
客户名称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天 |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每月按上、中、下旬三次付款,次月上旬付清当月货款 | 每月支付两次货款,且月底前需结清当月15日前货款 | 7天 | |
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30天 |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30天 | |||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 款到发货 | - | ||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 30天 | |||
芜湖海螺贸易有限公司 | 30天 | |||
淮北新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30天 |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
7-2-30
的情形。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的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信用政策 |
开滦股份 | 除长期合作信用好的大客户(河钢集团、首钢集团等)采用赊销方式外,其他公司全部采用预收款模式,先收款后发货。赊销账期一般为1-2月。 |
潞安环能 | 结算方式方面,公司一般采用现汇(占30%左右)及承兑汇票(占70%左右)的方式结算,应收账款的账期一般为1个月。 |
注:上述信息来自巨潮资讯网,恒源煤电、平煤股份、新集能源未披露具体的信用政策。
经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不存在较大差异。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具有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二)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占比情况,结合应收票据逾期情况补充说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中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中的承兑汇票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
余 额 | 占 比 | 余 额 | 占 比 | 余 额 | 占 比 | 余 额 | 占 比 | |
银行承兑汇票 | 375,890.20 | 80.00% | 340,889.73 | 69.09% | 219,631.62 | 68.92% | 504,526.69 | 96.97% |
商业承兑汇票 | 93,993.30 | 20.00% | 152,510.69 | 30.91% | 99,045.04 | 31.08% | 15,773.53 | 3.03% |
合 计 | 469,883.50 | 100.00% | 493,400.42 | 100.00% | 318,676.66 | 100.00% | 520,300.2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承兑汇票余额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2、结合应收票据逾期情况补充说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
(1)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均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极小,因此不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无逾期情形。
7-2-31
(2)商业承兑汇票
2018年及以前,在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票据发生实际损失时,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在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的基础上,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账面余额 | 93,993.30 | 152,510.69 | 99,045.04 | 15,773.53 |
坏账准备 | 6,683.83 | 984.22 | 987.71 | - |
账面价值 | 87,309.47 | 151,526.47 | 98,057.34 | 15,773.53 |
坏账计提比例 | 7.11% | 0.65% | 1.00% | - |
公司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较低,因此2019年末、2020年末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比例相应较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均不存在票据逾期情形,到期全部兑付。
2021年9月末,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金额大幅增长,主要系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中,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共计8,002.07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发生逾期,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就上述逾期票据计提6,000.00万元坏账准备。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全部商业承兑汇票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末,除前述票据外,无其他票据逾期情形。扣除该客户影响后,2021年9月末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为0.80%,与2019年末、2020年末计提比例接近。
综上,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对应收票据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且具有合理性。
7-2-32
(三)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趋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1、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趋势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次
项 目 | 2021年9月末/2021年1-9月 | 2020年末/ 2020年度 | 2019年末 /2019年度 | 2018年末/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313,518.07 | 181,642.59 | 172,415.64 | 132,262.48 |
营业收入 | 4,852,008.11 | 5,227,576.88 | 6,008,615.75 | 5,468,722.65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9.60 | 29.53 | 39.44 | 42.08 |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业务及煤化工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钢厂、电厂等。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商品贸易业务、民爆产品及爆破工程、非煤矿山开采,以及电力销售、工程服务、运输服务等。公司主营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稳定,其他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受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2018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小,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商品贸易业务收入减少所致。2021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第三季度增加进口煤炭产品贸易业务,该业务账期为90天,信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详见本回复第10题第(一)问。
2、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近三年一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项 目 | 单 位 | 2021年9月末/2021年1-9月 | 2020年末/ 2020年度 | 2019年末 /2019年度 | 2018年末/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恒源煤电 | 27.14 | 31.77 | 37.47 | 34.01 |
开滦股份 | 9.44 | 10.43 | 10.62 | 10.06 | |
潞安环能 | 6.38 | 5.72 | 6.33 | 6.47 | |
平煤股份 | 10.87 | 16.54 | 20.19 | 15.80 | |
新集能源 | 16.82 | 19.53 | 20.06 | 17.26 | |
可比公司平均 | 14.13 | 16.80 | 18.93 | 16.72 |
7-2-33
项 目 | 单 位 | 2021年9月末/2021年1-9月 | 2020年末/ 2020年度 | 2019年末 /2019年度 | 2018年末/2018年度 |
淮北矿业 | 19.60 | 29.53 | 39.44 | 42.08 |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08次、39.44次、29.53次、19.60次,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显著差异。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显著差异。
(四)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1、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
余 额 | 比 例 | 余 额 | 比 例 | 余 额 | 比 例 | 余 额 | 比 例 | |
1年以内 | 264,429.78 | 84.34% | 138,963.20 | 76.50% | 144,060.18 | 83.55% | 97,209.93 | 73.50% |
1-2年 | 34,165.86 | 10.90% | 29,723.85 | 16.36% | 11,065.06 | 6.42% | 6,663.97 | 5.04% |
2-3年 | 4,447.98 | 1.42% | 3,469.82 | 1.91% | 3,678.47 | 2.13% | 10,204.88 | 7.72% |
3-4年 | 1,881.09 | 0.60% | 2,438.22 | 1.34% | 4,312.00 | 2.50% | 8,371.56 | 6.33% |
4-5年 | 2,819.77 | 0.90% | 1,918.96 | 1.06% | 3,225.16 | 1.87% | 1,769.36 | 1.34% |
5年以上 | 5,773.59 | 1.84% | 5,128.54 | 2.82% | 6,074.77 | 3.52% | 8,042.78 | 6.08% |
合 计 | 313,518.07 | 100.00% | 181,642.59 | 100.00% | 172,415.64 | 100.00% | 132,262.48 | 100.00% |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高、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加大对欠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2)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应收账款余额 | 313,518.07 | 181,642.59 | 172,415.64 | 132,262.48 |
2019年回款金额 | - | - | - | 103,907.02 |
7-2-34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20年回款金额 | - | - | 129,736.25 | 15,399.92 |
2021年回款金额 | 183,390.36 | 130,565.85 | 18,733.97 | 1,484.44 |
回款总额 | 183,390.36 | 130,565.85 | 148,470.22 | 120,791.38 |
回款比例 | 58.49% | 71.88% | 86.11% | 91.33% |
注:上表期后回款数据统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从上表可见,截止2021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1.33%、86.11%、71.88%、58.49%,其中2020年末、2021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比例相对较低,系工程施工业务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所致。整体来看,公司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核销金额 | - | 197.71 | 143.64 | 149.70 |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金额小。
2、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2018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单 位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3年 | 3到4年 | 4到5年 | 5年以上 | 整体计提比例 |
恒源煤电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80.00% | 100.00% | 14.13% |
开滦股份 | 1.00% | 5.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1.14% |
潞安环能 | 1.00% | 5.00% | 10.00% | 40.00% | 50.00% | 100.00% | 8.74% |
平煤股份 | 5.00% | 10.00% | 30.00% | 65.00% | 90.00% | 100.00% | 18.17% |
新集能源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2.21% |
可比公司平均 | 3.40% | 8.00% | 24.00% | 49.00% | 76.00% | 100.00% | 8.88% |
淮北矿业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14.57% |
注:上表数据不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下同。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率计算得出各个账龄段的历史损失率,再根据前瞻性信息调整后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根据风险特征的不同,将应收账款划分为5个组合,以下均为各组合相加后整体计提比例。
2019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7-2-35
单 位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3年 | 3到4年 | 4到5年 | 5年以上 | 整体计提比例 |
恒源煤电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80.00% | 100.00% | 18.51% |
开滦股份 | 1.00% | 5.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1.37% |
潞安环能 | 1.00% | 5.00% | 10.00% | 40.00% | 50.00% | 100.00% | 7.76% |
平煤股份 | 5.00% | 10.00% | 30.00% | 65.00% | 90.00% | 100.00% | 12.15% |
新集能源 | 0.40% | 8.71% | 30.98% | 72.13% | 100.00% | 100.00% | 20.40% |
可比公司平均 | 2.48% | 7.74% | 24.20% | 53.43% | 80.00% | 100.00% | 12.04% |
淮北矿业 | 9.54% | 24.70% | 44.11% | 53.79% | 92.07% | 100.00% | 15.69% |
2020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单 位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3年 | 3到4年 | 4到5年 | 5年以上 | 整体计提比例 |
恒源煤电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80.00% | 100.00% | 12.79% |
开滦股份 | 1.00% | 5.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2.22% |
潞安环能 | 1.00% | 5.00% | 10.00% | 40.00% | 50.00% | 100.00% | 9.44% |
平煤股份 | 5.00% | 10.00% | 30.00% | 65.00% | 90.00% | 100.00% | 20.00% |
新集能源 | 0.38%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00.00% | 15.78% |
可比公司平均 | 2.48% | 7.50% | 22.50% | 48.75% | 75.00% | 100.00% | 12.05% |
淮北矿业 | 6.25% | 24.84% | 31.88% | 55.11% | 83.64% | 100.00% | 12.11%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三)财务风险”之“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
(五)结合计提损失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减值迹象的发生时间,说明损失计提期间是否准确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损失以“-”号填列)情况如下:
7-2-36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 额 | 占 比 | 金 额 | 占 比 | 金 额 | 占 比 | |
应收账款 | -280.71 | 4.69% | 2,814.07 | 99.88% | -2,711.93 | 73.30% |
应收票据 | -5,699.61 | 95.31% | 3.49 | 0.12% | -987.71 | 26.70% |
合 计 | -5,980.32 | 100.00% | 2,817.56 | 100.00% | -3,699.64 | 100.00% |
2、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以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及组合计提方式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9月末,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 额 | 占 比 | 金 额 | 占 比 | 金 额 | 占 比 | |
按单项计提 | 4,143.10 | 1.32% | 4,698.83 | 2.59% | 4,503.22 | 2.61% |
按组合计提 | 309,374.97 | 98.68% | 176,943.76 | 97.41% | 167,912.42 | 97.39% |
合 计 | 313,518.07 | 100.00% | 181,642.59 | 100.00% | 172,415.64 | 100.00% |
3、应收票据减值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详见本回复第10题第(二)问。
4、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 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江华坤昊实业有限公司 | 1,409.20 | 1,409.20 | 100.00 |
天津东方鸿业矿产贸易有限公司 | 881.27 | 881.27 | 100.00 |
7-2-37
名 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10.50 | 610.50 | 100.00 |
淮北市鸿兴实业有限公司 | 511.48 | 511.48 | 100.00 |
新疆保利德翔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321.48 | 321.48 | 100.00 |
淮北华燃煤炭有限公司 | 300.45 | 300.45 | 100.00 |
淮北市瑞通物源贸易有限公司 | 80.06 | 80.06 | 100.00 |
连云港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15.00 | 15.00 | 100.00 |
徐州苏北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贾汪分公司 | 11.75 | 11.75 | 100.00 |
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1 | 1.91 | 100.00 |
合 计 | 4,143.10 | 4,143.10 | 100.00 |
上述客户因经营不善,公司多次实地催收无果,认为相关债权回收可能性较低,已存在减值迹象,款项预计难以收回,当期经单项减值测试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减值损失计提期间准确。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分别按相应组合计提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合理,减值损失计提期间准确。
(六)结合是否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说明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以大型企业为主,客户资质情况相对较好,出现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的风险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5.17%、36.64%、42.55%、
35.9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大客户 | 112,600.33 | 77,290.78 | 63,174.92 | 46,511.28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313,518.07 | 181,642.59 | 172,415.64 | 132,262.48 |
前五大客户占比 | 35.92% | 42.55% | 36.64% | 35.17%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大客户的信用状况如下表所示:
7-2-38
2021年9月末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经营状况 | 是否存在与债务人诉讼仲裁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6,112.32 | 17.90% | 在营 | 否 | 否 |
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 | 20,488.61 | 6.54% | 在营 | 是 | 否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4,729.49 | 4.70% | 在营 | 否 | 否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11.04 | 3.51% | 在营 | 否 | 否 |
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58.87 | 3.27% | 在营 | 否 | 否 |
合 计 | 112,600.33 | 35.92% |
2020年末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经营状况 | 是否存在与债务人诉讼仲裁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 | 25,856.28 | 14.23% | 在营 | 是 | 否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403.73 | 7.93% | 在营 | 否 | 否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113.04 | 7.77% | 在营 | 否 | 否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12,578.55 | 6.92% | 在营 | 否 | 否 |
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339.18 | 5.69% | 在营 | 否 | 否 |
合 计 | 77,290.78 | 42.55% |
2019年末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经营状况 | 是否存在与债务人诉讼仲裁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 | 25,960.78 | 15.06% | 在营 | 是 | 否 |
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387.48 | 6.60% | 在营 | 否 | 否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505.14 | 6.09% | 在营 | 否 | 否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8,390.36 | 4.87% | 在营 | 否 | 否 |
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931.16 | 4.02% | 在营 | 否 | 否 |
合 计 | 63,174.92 | 36.64% |
7-2-39
2018年末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经营状况 | 是否存在与债务人诉讼仲裁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26.05 | 11.36% | 在营 | 否 | 否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12,761.66 | 9.65% | 在营 | 否 | 否 |
淮北矿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8,009.82 | 6.06% | 在营 | 否 | 否 |
淮北矿业金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5,770.65 | 4.36% | 在营 | 否 | 是 |
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43.10 | 3.74% | 在营 | 否 | 否 |
合 计 | 46,511.28 | 35.1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应收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淮北矿业金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淮北矿业金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已停止合作,前期货款已全部收回。除前述事项外,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不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已充分计提。
(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是否单独计提坏账损失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应收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补充信息披露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三)财务风险”之“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32,262.48万元、172,415.64万元、181,642.59万元和313,518.0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公司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规定合理计提坏账准
7-2-40
备。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产品价格、信用政策、业务模式等,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分析;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分析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3、检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分析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4、取得报告期应收票据明细表,复核报告期各期末承兑汇票的金额与占比情况,并检查是否存在逾期及其原因;
5、复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析其充分及合理性;
6、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分析;
7、取得报告期应收账款明细表,重新复核账龄的准确性,同时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核销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8、对报告期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进行逐笔核查,结合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具体情况等,分析减值迹象发生时点与计提期间是否一致;
9、检查主要债务人是否存在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与发行人存在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并分析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评估是否应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向管理层了解并确认应收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于2021年12月31日的坏账计提方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信用政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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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2、发行人按照会计准则对应收票据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且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显著差异;
4、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
5、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准则规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分别按相应组合计提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合理,减值损失计提期间准确;
6、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已充分计提;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将应收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1、申请人现金分红比例高,账面货币资金充裕。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2)结合资产负债率较低,现金分红比例高,账面货币资金充裕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3)预付款项的主要构成,最近一期金额较高的原因,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补充说明事项
(一)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1、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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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现 金 | 0.55 | 2.88 | 11.10 | 25.16 |
银行存款 | 314,603.84 | 241,264.07 | 543,192.66 | 298,205.13 |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 31,904.51 | 29,718.99 | - | - |
其他货币资金 | 40,274.80 | 42,578.08 | 20,282.29 | 15,865.42 |
合 计 | 386,783.70 | 313,564.02 | 563,486.05 | 314,095.71 |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系子公司财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缴存的存款准备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时,向银行缴纳必要的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现 金 | 0.55 | 2.88 | 11.10 | 25.16 |
银行存款 | 314,603.84 | 241,264.07 | 543,192.66 | 298,205.13 |
合 计 | 314,604.39 | 241,266.95 | 543,203.76 | 298,230.29 |
资产总额 | 7,061,037.06 | 6,701,056.46 | 6,228,089.27 | 5,895,664.93 |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比例 | 4.46% | 3.60% | 8.72% | 5.0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5.06%、8.72%、3.60%、4.46%,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主要用途为满足公司日常零星支出,银行存款主要用途为维持日常经营周转、购建长期资产和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等。
2、货币资金存放管理及受限情况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货币资金使用,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持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截止2021年9月末,银行存款余额314,603.84万元,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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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款余额2,000万元以上的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存款余额 | 是否受限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 | 61,216.24 | 否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行 | 55,278.09 | 否 |
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 43,524.44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营业部 | 31,464.52 | 否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 | 27,651.42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 | 20,929.46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人民东路支行 | 12,562.86 | 否 |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 10,852.38 | 否 |
淮北农商银行信泰支行 | 10,000.00 | 否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营业部 | 8,330.78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营业部 | 7,390.37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 4,794.12 | 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 4,079.14 | 否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181.32 | 否 |
合 计 | 301,255.14 |
截止2021年9月末,受限制货币资金余额72,179.31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 31,904.51 | 存款准备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40,274.80 | 保证金 |
合 计 | 72,179.31 |
除上述受限制货币资金以外,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3、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公司针对货币资金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确保货币资金收支及管理的规范运作。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各商业银行,公司及各子公司均独立开具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权属清晰,各公司货币资金独立存放及使用。公司不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7-2-44
(二)结合资产负债率较低,现金分红比例高,账面货币资金充裕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1、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单 位 | 2021年9月末/2021年1-9月 | 2020年末/ 2020年度 | 2019年末 /2019年度 | 2018年末/ 2018年度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恒源煤电 | 41.46% | 40.53% | 42.81% | 44.97% |
开滦股份 | 47.08% | 47.98% | 44.95% | 49.47% | |
潞安环能 | 66.63% | 66.81% | 68.38% | 65.57% | |
平煤股份 | 67.47% | 66.80% | 69.96% | 69.96% | |
新集能源 | 69.79% | 72.95% | 75.58% | 79.46% | |
可比公司平均 | 58.49% | 59.01% | 60.34% | 61.88% | |
淮北矿业 | 56.26% | 62.01% | 64.44% | 65.58% |
近年来,由于市场环境、经济形势等原因,煤炭及焦炭产品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导致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当。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一方面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债务融资属性,短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暂时性提高,但其票面利率相对较低,公司付息成本相对较小;另一方面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股权融资属性,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逐步转股,公司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资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
2、现金分红比例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 148,620.32 | 130,344.73 | 108,620.61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6,848.28 | 362,813.40 | 354,930.92 |
当年末未分配利润 | 1,136,770.38 | 932,350.42 | 700,240.92 |
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42.85% | 35.93% | 30.60% |
现金分红占当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比例 | 13.07% | 13.98% | 15.51% |
7-2-4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保持平稳,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持续增长。为进一步履行上市公司社会义务,切实回报广大社会股东,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未来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各期利润分配方案程序、内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报告期内,各期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0.60%、35.93%、42.8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各期末现金分红占当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5.51%、13.98%、13.07%,相对稳定,且占比较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充分发挥煤种、园区、技术和管理优势,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结构,实现了产业链上下一体化,将资源优势最大程度的转化为经济效益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进一步回馈公司股东,形成资本增值及投资收益的良性投资循环。
3、账面货币资金较高的合理性
(1)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货币资金 | 386,783.70 | 313,564.02 | 563,486.05 | 314,095.71 |
经营性流动资产 | 1,125,316.45 | 855,601.72 | 643,252.05 | 816,565.10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1,540,403.21 | 1,352,776.75 | 1,254,085.00 | 1,047,536.39 |
经营性流动资产与经营性流动负债差额 | -415,086.77 | -497,175.04 | -610,832.95 | -230,971.29 |
注:经营性流动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及合同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包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及应交税费。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与经营性流动负债始终存在较大差额,公司需维持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于维持业务经营周转和日常运营所需的现金流支出。
(2)满足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矿权款项等投资性活动需要
公司作为重资产行业,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1,434.12万元、-419,740.00万元、-564,803.15万元、-131,474.19万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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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因此,公司需维持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以应对未来投资类支出需要。
(3)满足偿还债务的需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货币资金 | 386,783.70 | 313,564.02 | 563,486.05 | 314,095.71 |
短期借款 | 534,900.00 | 586,122.13 | 779,799.91 | 587,55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4,436.12 | 368,939.34 | 233,690.38 | 796,822.19 |
短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 699,336.12 | 955,061.47 | 1,013,490.29 | 1,384,372.19 |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大,公司根据债务到期年限分布及债务偿还安排,需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以备偿付到期债务。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预付款项的主要构成,最近一期金额较高的原因,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形
1、预付款项的主要构成,最近一期金额较高的原因,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分别为42,493.09万元、28,901.43万元、40,675.46万元、137,896.5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煤炭业务 | 7,633.24 | 621.51 | 580.09 | 1,089.97 |
煤化工业务 | 16,480.58 | 1,159.42 | 1,254.22 | 4,327.06 |
贸易业务 | 108,763.58 | 35,376.16 | 19,439.19 | 33,840.57 |
其 他 | 5,019.10 | 3,518.37 | 7,627.93 | 3,235.48 |
合 计 | 137,896.50 | 40,675.46 | 28,901.43 | 42,493.09 |
报告期内,受市场形势、供需关系等影响,公司预付账款存在一定波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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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预付账款整体波动平稳。
2021年9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97,221.04万元,主要系贸易业务预付账款余额增长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市场形势,公司2021年度适当扩大贸易商品类别,包括进口煤炭产品、铝棒等。同时,公司在谨慎评估客户信用资质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客户数量有所增加;
(2)2021年1-9月,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大宗商品供应紧俏,价格持续走高,导致预付账款规模增长。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与资产总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 位 |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恒源煤电 | 预付账款 | 6,946.37 | 3,214.53 | 3,270.98 | 4,346.15 |
资产总额 | 1,656,426.17 | 1,568,488.46 | 1,542,276.03 | 1,445,102.64 | |
占 比 | 0.42% | 0.20% | 0.21% | 0.30% | |
开滦股份 | 预付账款 | 27,057.62 | 7,544.60 | 6,959.97 | 15,263.26 |
资产总额 | 2,925,112.28 | 2,735,696.64 | 2,448,257.24 | 2,483,463.39 | |
占 比 | 0.93% | 0.28% | 0.28% | 0.61% | |
潞安环能 | 预付账款 | 46,744.25 | 10,866.15 | 18,309.30 | 12,438.54 |
资产总额 | 9,768,493.41 | 7,740,384.52 | 7,426,103.36 | 7,556,667.65 | |
占 比 | 0.48% | 0.14% | 0.25% | 0.16% | |
平煤股份 | 预付账款 | 53,809.78 | 86,401.91 | 38,186.83 | 49,401.37 |
资产总额 | 5,734,423.67 | 5,352,240.71 | 5,426,079.80 | 4,979,496.59 | |
占 比 | 0.94% | 1.61% | 0.70% | 0.99% | |
新集能源 | 预付账款 | 2,681.57 | 2,886.63 | 3,492.84 | 1,607.57 |
资产总额 | 3,120,340.55 | 2,846,675.80 | 2,797,681.87 | 2,924,959.44 | |
占 比 | 0.09% | 0.10% | 0.12% | 0.05% | |
可比公司平均 | 预付账款 | 27,447.92 | 22,182.76 | 14,043.98 | 16,611.37 |
资产总额 | 4,640,959.21 | 4,048,697.23 | 3,928,079.66 | 3,877,937.94 | |
占 比 | 0.59% | 0.55% | 0.36%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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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淮北矿业 | 预付账款 | 137,896.50 | 40,675.46 | 28,901.43 | 42,493.09 |
资产总额 | 7,061,037.06 | 6,701,056.46 | 6,228,089.27 | 5,895,664.93 | |
占 比 | 1.95% | 0.61% | 0.46% | 0.72% |
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相对平稳,占比较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相当。2021年9月末,受贸易业务预付账款余额增长影响,该比例有所上升。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4.89亿元(未经审计),与上年末预付账款水平保持较为稳定。
综上,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由贸易业务、煤化工业务及煤炭业务构成,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低,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相当,最后一期预付账款金额较高系贸易业务预付账款余额增加较多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公司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业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其执行情况,关注是否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或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2、获取公司各报告期末银行账户名称、账户性质、存放方式、银行存款余额及使用受限情况,对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货币资金实施函证程序;
3、了解公司分红比例高的合理性,以及账面货币资金未来使用计划和用途;
4、获取并查阅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5、取得并查阅公司与采购与付款相关的业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其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高的合理性,关注期后到货情况,并与同行业进行对比。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用途及存放真实、合理;存在受限的货币资金,
7-2-49
主要系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及票据保证金等;不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2、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分红比例及账面货币资金情况分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3、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由贸易业务、煤化工业务及煤炭业务构成,最后一期金额较高系贸易业务预付账款余额增加较多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存在支付大额预付款项情形,公司支付预付款项具有合理性。
12、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余额分别为14.47亿元、15.49亿元、15.13亿元、22.82亿元,周转率分别为25.78、33.46、27.93、20.79,周转率呈下滑趋势。请补充说明:(1)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以及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2)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逐年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3)各期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结合期末各产品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情况,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2021年三季度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补充说明事项
(一)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以及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
1、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原材料 | 79,122.17 | 68,199.56 | 66,834.97 | 66,085.35 |
周转材料 | 528.40 | 500.93 | 767.04 | 825.82 |
库存商品 | 120,477.65 | 62,828.13 | 48,193.90 | 25,925.66 |
工程施工 | - | - | 5,436.49 | 8,410.72 |
发出商品 | 28,078.73 | 19,727.01 | 33,676.25 | 43,493.64 |
7-2-50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合 计 | 228,206.95 | 151,255.63 | 154,908.65 | 144,741.19 |
占流动资产比例 | 13.89% | 11.21% | 12.25% | 11.97% |
占总资产比例 | 3.23% | 2.26% | 2.49% | 2.46% |
注:上表数据均为账面价值,下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44,741.19万元、154,908.65万元、151,255.63万元、228,206.9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97%、12.25%、
11.21%、13.89%。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呈增加趋势,主要原因为各期末贸易业务库存商品余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主营业务 | 24,485.82 | 19,602.04 | 19,500.10 | 21,784.04 |
贸易业务 | 95,991.83 | 43,226.09 | 28,693.80 | 4,141.62 |
合 计 | 120,477.65 | 62,828.13 | 48,193.90 | 25,925.66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营业务库存商品期末余额波动较小;贸易业务库存商品余额持续增加,主要系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所致,2021年第三季度贸易业务增长较快。
2、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存货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
金 额 | 占 比 | 金 额 | 占 比 | 金 额 | 占 比 | 金 额 | 占 比 | |
原材料 | 79,122.17 | 34.67% | 68,199.56 | 45.09% | 66,834.97 | 43.14% | 66,085.35 | 45.66% |
周转材料 | 528.40 | 0.23% | 500.93 | 0.33% | 767.04 | 0.50% | 825.82 | 0.57% |
库存商品 | 120,477.65 | 52.79% | 62,828.13 | 41.54% | 48,193.90 | 31.11% | 25,925.66 | 17.91% |
工程施工 | - | - | - | - | 5,436.49 | 3.51% | 8,410.72 | 5.81% |
发出商品 | 28,078.73 | 12.30% | 19,727.01 | 13.04% | 33,676.25 | 21.74% | 43,493.64 | 30.05% |
合 计 | 228,206.95 | 100.00% | 151,255.63 | 100.00% | 154,908.65 | 100.00% | 144,741.1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计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62%,96.00%、99.67%、99.77%,是存货的主要构成。周转材料和工程施工
7-2-51
占比较低,对公司存货结构影响较小。其中,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施工余额计入合同资产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及发出商品余额相对稳定,总体波动较小;库存商品占存货总额比例分别为17.91%、31.11%、41.54%、52.79%,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贸易业务库存商品余额持续增加所致。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持续增长,主要系贸易业务库存商品余额持续增加所致,公司存货结构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逐年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如下:
单位:次
单 位 | 2021年1-9月/2021.9.30 | 2020年度/2020.12.31 | 2019年度/2019.12.31 | 2018年度/2018.12.31 |
恒源煤电 | 9.49 | 10.23 | 11.02 | 11.48 |
开滦股份 | 11.40 | 14.70 | 14.17 | 13.85 |
潞安环能 | 21.37 | 23.88 | 20.41 | 16.75 |
平煤股份 | 11.58 | 12.51 | 14.60 | 12.10 |
新集能源 | 18.88 | 23.93 | 23.81 | 21.95 |
可比公司平均 | 14.54 | 17.05 | 16.80 | 15.23 |
淮北矿业 | 20.79 | 27.93 | 33.46 | 25.78 |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78次、33.46次、27.93次、20.79次,呈下滑趋势,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存货周转率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为各期末贸易业务库存商品余额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存货周转率呈下滑趋势,具有合理性。
(三)各期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结合期末各产品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情况,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各期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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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6个月以内 | 6-12个月 | 1年以上 | 合 计 | 1年以内占比 |
原材料 | 73,359.17 | 2,992.80 | 2,770.20 | 79,122.17 | 96.50% |
周转材料 | 528.40 | - | - | 528.40 | 100.00% |
库存商品 | 119,407.73 | 846.73 | 223.19 | 120,477.65 | 99.81% |
发出商品 | 28,078.73 | - | - | 28,078.73 | 100.00% |
合 计 | 221,374.03 | 3,839.53 | 2,993.39 | 228,206.95 | 98.69% |
2020年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6个月以内 | 6-12个月 | 1年以上 | 合 计 | 1年以内占比 |
原材料 | 62,372.38 | 2,478.75 | 3,348.43 | 68,199.56 | 95.09% |
周转材料 | 500.93 | - | - | 500.93 | 100.00% |
库存商品 | 61,370.04 | 878.79 | 579.30 | 62,828.13 | 99.08% |
发出商品 | 19,727.01 | - | - | 19,727.01 | 100.00% |
合 计 | 143,970.36 | 3,357.54 | 3,927.73 | 151,255.63 | 97.40% |
2019年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6个月以内 | 6-12个月 | 1年以上 | 合 计 | 1年以内占比 |
原材料 | 62,035.82 | 2,245.16 | 2,553.99 | 66,834.97 | 96.18% |
周转材料 | 767.04 | - | - | 767.04 | 100.00% |
库存商品 | 44,122.69 | 3,538.90 | 532.31 | 48,193.90 | 98.90% |
工程施工 | 5,436.49 | - | - | 5,436.49 | 100.00% |
发出商品 | 33,676.25 | - | - | 33,676.25 | 100.00% |
合 计 | 146,038.29 | 5,784.06 | 3,086.30 | 154,908.65 | 98.01% |
2018年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6个月以内 | 6-12个月 | 1年以上 | 合 计 | 1年以内占比 |
原材料 | 60,620.93 | 2,743.32 | 2,721.10 | 66,085.35 | 95.88% |
周转材料 | 825.82 | - | - | 825.82 | 100.00% |
库存商品 | 24,504.28 | 963.62 | 457.76 | 25,925.66 | 98.23% |
工程施工 | 8,410.72 | - | - | 8,410.72 | 100.00% |
发出商品 | 43,493.64 | - | - | 43,493.64 | 100.00% |
7-2-53
项 目 | 6个月以内 | 6-12个月 | 1年以上 | 合 计 | 1年以内占比 |
合 计 | 137,855.39 | 3,706.94 | 3,178.86 | 144,741.19 | 97.80% |
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97.80%、98.01%、97.40%、
98.69%,库龄在6个月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公司储备的原材料,例如矿用钢丝绳等。综上,公司存货库龄情况良好,不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2、期末各产品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情况
(1)市场价格
2021年1-9月及2021年1-12月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售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 | 2021年1-9月平均售价 | 2021年1-12月平均售价 |
商品煤 | 741.34 | 757.38 |
焦炭 | 2,388.46 | 2,660.68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三季度盈利能力较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良好,期后不存在销售价格下滑的情形。
(2)在手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合同的方式进行,根据客户具体的订单确定销售量,销售价格以长协价为主。公司与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包括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等均签订了年度合同。
(3)期后销售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9月末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9月末余额 | 期后结转金额 | 期后销售比例 |
库存商品 | 120,477.65 | 117,847.83 | 97.82% |
发出商品 | 28,078.73 | 28,078.73 | 100.00% |
合 计 | 148,556.38 | 145,926.56 | 98.23% |
(4)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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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1.67万元,系民爆产品原材料,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该批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该批材料外,公司其他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库龄结构良好,绝大部分为1年以内,库龄在6个月以上的存货主要为矿用储备材料,不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产品未出现销售价格下滑情形,期后销售比例为98.23%。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四)2021年三季度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自2021年以来,我国工业企业生产持续向好,用电高负荷,电厂日耗煤量处于高位,同时钢铁、水泥、化工等下游需求旺盛,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公司基于市场形势,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品牌优势、资金优势,增加进口煤炭产品的贸易等业务,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在原有贸易业务基础之上,积极拓宽市场,在谨慎评估客户信用资质的前提下,开发新客户。
综上,2021年三季度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主要系基于市场形势,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表,分析其构成情况,了解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以及其结构变动的合理性;
2、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资料,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末存货库龄统计表,分析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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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存货;
4、复核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并结合主要产品期末售价、在手订单、期后销售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5、向管理层了解2021年三季度贸易业务规模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检查期后回款和执行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持续增长,主要系贸易业务库存商品余额持续增加所致,发行人存货结构变动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存货周转率呈下滑趋势,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库龄情况良好,不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发行人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2021年三季度发行人贸易业务规模增长,主要系基于市场形势,发行人发挥自身优势,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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