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信专字(2022)第00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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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3-5 |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1页共7页
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和信专字(2022)第000065号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英洛华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英洛华《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英洛华《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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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英洛华《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英洛华2021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英洛华2021年度报告的附加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晖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孙震
2022年3月10日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第3页共5页
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或“公司”)编制了《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利润承诺的基本情况
1、股权转让情况
经英洛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以75,515,500.00元受让傅承宪先生持有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19%的股权,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与期限如下:
第一期,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即37,757,750元;
第二期,于 2021年11月3日前支付总价款的20%,即15,103,100元;
第三期,英洛华应于2022年度目标公司审计报告出具且目标公司业绩达到协议承诺的业绩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即22,654,650元。
2、利润承诺及补偿约定
2020-2022年目标公司业绩承诺分三期如下:
(1)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092万元,如不足,则傅承宪先生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2)目标公司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8,324万元,如不足,傅承宪先生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3)目标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5,001万元,如不足,则傅承宪先生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第4页共5页
(净利润均按当期净利润和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审计机构为同期乙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下同)。
3、业绩承诺补偿责任金额计算公式:
当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要求时,当期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额=[股权转让总价款X(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二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二内累计巳补偿现金数额;
承诺累计补偿的现金总额不超过股权转让总价款。
如目标公司在2020年或2021年未实现约定利润而傅承宪先生向公司支付了部分补偿款后,目标公司在2022年实现三年累计利润要求时,公司同意退回2020年或2021年收到的补偿款。
如三年合计净利润超过 15,001万元,则同意给予傅承宪先生超额奖励,超额奖励以股利分配方式给予,奖励金额=(合计净利润超过15,001万元的部分*19%),超额奖励的税费由傅承宪先生承担。
(二)2020-2021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累计 |
康复器材净利润承诺数 | 3,092.00 | 5,232.00 | 8,324.00 |
康复器材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实际完成数 | 314.03 | 1,333.79 | 1,647.82 |
康复器材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际完成数 | 121.62 | 1,176.50 | 1,298.12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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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均按当期净利润和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计算,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际完成金额合计为1,298.12万元。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