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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食品: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2-070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本分红回报规划。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盈利水平、发展所处阶段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4、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的原则。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先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回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采用现金、股利(或股票)、现金与股利(或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份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在公司盈利年度、无重大技改投入或其他投资计划、现金流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票)的派发事项。

特此公告!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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