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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影视: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明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2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明龙)

本人于2021年6月29日正式被聘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理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1年任期内述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姚明龙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务管理博士,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上述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一)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经审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资料,未发现该等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上述选举及聘任情况。

(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和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任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任期内,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关承诺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履行。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任期内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 保证2021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总体评价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预期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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