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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聘任刘黎、张如前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黎、张如前具备与其所担任职务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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