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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吴健鹏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职务。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健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吴健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投票,会议选举李方春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选举程序合法有效。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李方春先生简历李方春,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曾任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副部长、改革与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法规部部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李方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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