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原披露决议版本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议案内容中第(10)项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更正后: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议案内容中第(10)项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