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滚存投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以1亿元资金滚存投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宜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1亿元资金滚存投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一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革 | 孟捷 | 王玉涛 |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