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实施《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我们认为:
1、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敖 然
杨剑萍
樊小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