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