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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的通知,李世江先生的股票账户由于误操作,于2022年3月9日在二级市场买入了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行为违反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2021年1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李世江先生于2022年3月9日拟增持公司股份,挂单之后意识到处于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遂立即撤销,但仍然成交,买入了公司股票500股,平均成交价格为36.30元/股,成交金额18,150元。因公司预约2021年度报告的披露日为2022年3月22日,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规定,故此构成窗口期违规增持。

截至本公告日,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7,482,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42%。

二、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处理情况

1、李世江先生已认识到该笔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对本次违规交易进行了深刻地反省,并向公司承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规范股票交易行为,避免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就此事项对公司和

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李世江先生对于此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承诺未来6个月后如合规出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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