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编号:临2022-00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回购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产业
或甲方”)拟以5,200万元人民币总价款回购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胜信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数据”)44.44%股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TOP 产业基金或乙方”)普通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王维航先生,故本次股权回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王维航先生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以7票通过,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回购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航先生、连旭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泰产业已触发曾于2018年9月签订的《关于北京华胜信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第5条业绩承诺及回购”(详见公告临2018-104)。信泰产业将回购TOP 产业基金持有的信泰产业控股子公司信泰数据
44.44%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缴出资4,000万元),回购款合计5,200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1X539Y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层北1区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TOP产业基金经审计的总资产54,754.79万元,净资产54,726.3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143.26万元,净利润5,485.3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TOP产业基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9,688.63万元,净资产79,665.59万元,2021年1-12月度营业收31,605.23万元,净利润31,114.34万元。
TOP产业基金的合伙人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32 | 1.00 |
2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 12,000 | 19.04 |
3 |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7.93 |
4 | 华胜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22,400 | 35.54 |
5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364.7519 | 29.13 |
6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 3,000 | 4.76 |
7 | 宁波坤元道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2.3368 | 0.91 |
8 | 深圳市德弘博雅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62.9113 | 1.69 |
9 | 合计 | 63,032 | 100 |
(二)关联方关系
TOP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TOP产业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北京华胜信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4日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9786348G
法定代表人:申龙哲
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3号楼四层403室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泰数据经审计的总资产11,887.35万元,净资产4,180.8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07.22万元,净利润-1,816.1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信泰数据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160.12万元,净资产3,005.64万元,2021年1-9月度营业收入40.28万元,净利润-1,175.18万元。
信泰数据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55.56 |
2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 4,000 | 44.44 |
3 | 合计 | 9,000 | 100 |
(二)关联交易价格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泰产业已触发曾于2018年9月签订的《关于北京华胜信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第5条业绩承诺及回购”。据此,各方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 回购价款参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并经各方再次确认后,按如下公式计算:
回购价款=乙方在回购日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投资款(即人民币4,000万元)*(1+10%*T)。
其中T为乙方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实际支付增资认购款之日(即2018年9月29日)起至回购日(即甲方实际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所经过的年份数。不满六(6)个月的不计算,满六(6)个月但不满一(1)年的按一(1)年计算。
如果甲方按照2022年3月28日前(回购日)约定的时间支付回购价款,按上述公式计算,回购价款合计为5,200万元人民币。
股权回购款所涉及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交易一方的印花税由乙方承担,因办理工商所涉及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信泰数据承担。其他税费及相关费用由各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交易双方自主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将签署《股权回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原股东: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北京华胜信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人: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回购金额及付款时间
信泰产业应于2022年3月28日前(回购日)支付完成回购款合计5,200万。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TOP 产业基金不再持有信泰数据股权。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生效,本协议的签署日为协议生效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回购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航先生、连旭先生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于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王维航先生(含其控制的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