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韩月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韩月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原任期为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韩月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已形成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运作规范,韩月辉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独立董事: 宋之杰 于 冲 王 涌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