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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牟凤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牟凤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牟凤林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牟凤林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牟凤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牟凤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牟凤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4年5月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牟凤林先生将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

牟凤林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牟凤林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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