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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11-10-11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 O 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议程.................................................................................................................. 1
二、会议须知.................................................................................................................. 2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2011 年 10 月 17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 宝应县城北一路 1 号宝胜科教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见证律师: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3:20-13:5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表决票
(六)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
决
(七)股东发言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
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
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
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
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
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
     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
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后,公
司真诚地希望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交互式沟通交流,并欢迎各位股东关
心和支持宝胜股份的经营发展。
     四、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主持人向大会报
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
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
将视为无效。
     2、计票程序:由主持人提名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作为监票人,3 位监
票人由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将与现场见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
票小组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3、表决结果: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由股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
要求重新点票。
     4、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3 月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154,3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05
元,共募集资金 851,135,115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101,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822,033,91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3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由南京立信
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18 号《验资报告》予
以确认。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期内将出现
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使用成本,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
资金不足。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用款进度逐步归还,减少募集资金闲置,并保证
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保证不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
金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计需用资金时,公司将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
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
将及时通报保荐人。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若全额使用 4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 个月,将降低
相应数额的流动资金贷款,经测算,根据目前的利率水平,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1,120 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
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 82,203.39 万元的 48.66%,
已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 1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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