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协鑫能科股票代码:002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919室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一大街2号(2)综合楼二层2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1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股本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各方已约定由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本报告书,且各方均已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确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减持或增持股份的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地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 表 ...... 1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上市公司/协鑫能科
公司/上市公司/协鑫能科 | 指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其辰 | 指 |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协鑫创展 | 指 |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
秉颐清洁能源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23149627X |
法定代表人 | 王东 |
注册资本 | 210,000万元 |
营业期限 | 2014-12-02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919室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其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 | 1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其辰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王东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上海 | 否 | 无 |
胡晓艳 | 女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上海 | 否 | 无 |
崔乃荣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上海 | 否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1NWBRY4M |
法定代表人 | 杨华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 | 2017-04-27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一大街2号(2)综合楼二层202(5)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关数据平台;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养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通讯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一大街2号(2)综合楼二层202(5)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协鑫创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协鑫创展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张建军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江苏 | 否 | 无 |
杨华 | 男 | 经理 | 中国 | 江苏 | 否 | 无 |
王东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上海 | 否 | 无 |
崔乃荣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上海 | 否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MA1XBRGB4F |
法定代表人 | 朱钰峰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营业期限 | 2018-10-22至2048-12-31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1号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从事清洁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1号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秉颐清洁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费智 | 2,985 | 99.50 |
2 | 朱钰峰 | 15 | 0.5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秉颐清洁能源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朱钰峰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长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上海其辰系协鑫创展的母公司,上海其辰的实际控制人为朱共山先生,秉颐清洁能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朱钰峰先生系朱共山先生的直系亲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其辰、协鑫创展和秉颐清洁能源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减持或增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本270,863,302股,公司总股本由1,352,461,312股增加至1,623,324,614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其辰 | 人民币普通股 | 783,413,333 | 57.93% | 783,413,333 | 48.26% |
协鑫创展 | 人民币普通股 | 86,204,109 | 6.37% | 86,204,109 | 5.31% |
秉颐清洁能源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14,718 | 4.15% | 56,114,718 | 3.46% |
合计 | 925,732,160 | 68.45% | 925,732,160 | 57.03%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其辰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783,372,176.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1,623,324,614股)的48.26%。协鑫创展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86,204,109.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1,623,324,614股)的5.31%。
除上述质押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协鑫能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华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钰峰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0 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江阴市 |
股票简称 | 协鑫能科 | 股票代码 | 0020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919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股本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25,732,160股 持股比例:68.45% (此栏总股本按按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352,461,312股计算,持股数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数量)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25,732,160股 变动数量:0股 持股比例:57.03% 变动比例:被动稀释11.42% (此栏总股本按按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623,324,614股计算,持股数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数量)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办理完成股份发行和上市手续之日 方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