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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茂泰: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永茂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茂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永茂泰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357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7,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62,587,670.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泰联合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卢旭东、张志华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258.77
减:项目投入56,324.35
加:利息收入净额65.58
结余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258.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258.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258.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20,000.0020,000.0020,026.2620,026.26100.13[注1]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192.28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20,000.0020,000.0020,039.3220,039.32100.20[注2]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37.56
补充流动资金16,258.7716,258.7716,258.7716,258.77100.00
合计56,258.7756,258.7756,324.3556,324.35100.1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 3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金额34,760.5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茂泰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永茂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茂泰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永茂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永茂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永茂泰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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