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1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2年3月10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022年3月10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