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4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自查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0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其中2020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75号)。
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了朗鸿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出具了《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7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系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所作的合理修订和调整,前述事宜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事项具体如下:
公告编号:2022-014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年度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129,977,287.06 | 0.00 | 129,977,287.06 | 0.00% |
负债合计 | 56,215,135.87 | 0.00 | 56,215,135.87 | 0.00% |
未分配利润 | 8,736,222.63 | 0.00 | 8,736,222.63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762,151.19 | 0.00 | 73,762,151.19 | 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762,151.19 | 0.00 | 73,762,151.19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 27.46% | 0.00% | 27.46%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 31.85% | 0.00% | 31.85% | - |
营业收入 | 120,514,368.07 | 0.00 | 120,514,368.07 | 0.00% |
净利润 | 21,134,026.42 | 0.00 | 21,134,026.42 | 0.0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 | 21,134,026.42 | 0.00 | 21,134,026.42 | 0.0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 | 24,514,780.94 | 0.00 | 24,514,780.94 | 0.00% |
少数股东损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599,777.76 | -1,563.79 | 11,598,213.97 | -0.01%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5,041,563.79 | -1,563.79 | 5,040,000.00 | -0.03% |
金 | ||||
资本公积-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38,641.28 | -4,878,641.28 | 3,360,000.00 | -59.22% |
资本公积-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878,641.28 | 4,878,641.28 | 1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母公司) | 4,912,636.28 | -1,563.79 | 4,911,072.49 | -0.03%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母公司) | 5,041,563.79 | -1,563.79 | 5,040,000.00 | -0.03% |
资本公积-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母公司) | 8,238,641.28 | -4,878,641.28 | 3,360,000.00 | -59.22% |
资本公积-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母公司) | 4,878,641.28 | 4,878,641.28 | 100.00% |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