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3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应振芳、陈少杰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应振芳,独立董事,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2007年7月至今,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任教,2007年11月-2021年1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年2月至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陈少杰,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本科,2012年2月-2015年6月,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会计,2015年6月-2019年12月,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9年12月至今,杭州二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应振芳、
公告编号:2022-013陈少杰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少杰 | 5 | 5 | 0 | 0 | 否 | 2 |
应振芳 | 5 | 5 | 0 | 0 | 否 | 2 |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陈少杰、应振芳对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5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8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调整的议案》;5、《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2018-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7、《关于注销美国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9月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聘任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3、《关于聘任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 同意 |
案》;4、《关于聘任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2021年11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2、《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可行性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5、《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的议案》;6、《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7、《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9、《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10、审议《公司及相关主体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 同意 |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议案》;1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12、审议《关于制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13、《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1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25、《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26、《关于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27、《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2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1年12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18-2020年度、2020年半年度、2021年半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12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1-9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我们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独立董事:应振芳、陈少杰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