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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公告编号:2022-006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1日下午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395朗鸿科技2022年3月25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朱爽、杨北杨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1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公司情况编写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杭州朗鸿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八)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和子公司杭州朗鸿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每家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2年度公司和子公司杭州朗鸿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各拟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每家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九)审议《关于聘请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了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拟聘请方洁媛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审议《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议案》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及相关安排,我公司就2021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披露。

(十一)审议《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工作作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因素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差异,有关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需要进行调整,现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已披露的信息进行更正。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该章程将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生效实施。

(十四)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情况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31日9:0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180-1号 邮编:311401 联系电话:15356630907 会议联系人:胡国芳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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