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2-02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郭留希之外)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近日结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现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进展的情况
序号 |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 | 涉诉 金额 (万元) | 案情简述 | 判决情况/ 诉讼请求 | 案件进展情况 |
1 | 郑州 华晶 | 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84.00 | 2016年6月6日,郑州华晶与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电力”)签订《110KV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作为110KV送变电工程的发包方,众信电力作为承包方,由众信电力对110KV送变电工程进行EPC总承包;2016年10月13日,双方就上述工程签订《备忘录》。合同签订后,郑州华晶合计向众信电力支付工程预付款384万元,众信电力向郑州华晶支付200万元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郑州华晶要求众信电力返还工程预付款,但众信电力拒绝返还,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众信电力向郑州华晶返还184万元工程款(扣除了众信电力的200万元履约保证金)。 | 1、撤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豫0191民初29069号民事判决; 2、驳回郑州华晶的诉讼请求。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豫01民终1902号】。 |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91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为608,205.14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82项,案件金额约为575,426.4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9项,案件金额约为32,778.74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20项,案件金额约为235,429.74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28项,案件金额约为198,057.74万元;其他案件43项,案件金额约为174,717.66万元,其中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概况为公司同意并承诺将在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出)涉及金额约为89,180.84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82项,案件金额约为491,112.88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78项,案件金额约为468,021.3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4项,案件金额约23,091.51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20项,案件金额约为235,429.74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26项,案件金额约为180,078.77万元;其他案件36项,案件金额约为75,604.37万元。截至目前尚未生效的诉讼案件9项,案件明细及进展具体如下: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 | 涉诉金额 (万元) | 案情简述 | 案件进展情况 |
1 |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 | 10,061.00 | 2018年9月4日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伦特”)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约定海口农商行同意向艾伦特提供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郑州华晶对每笔授信提供存单质押。 海口农商行与被告艾伦特分别在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5日签订了两份《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每份合同分别约定艾伦特开出汇票50张、 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万元、 总金额为5000万元。2018年9月4日、9月5日,艾伦特分别向海口农商行提交银行汇票承兑申请书,主要内容分别为艾伦特向原告说明5000万元汇票用于购买金刚石,海口农商行审核同意。同时海口农商行与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了《存单质押合同》,明确存单质押担保债权是海口农商行签订的《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债务人是艾伦特。后因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届满,艾伦特公司未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海口农商行提起诉讼。 | 一审审理中 |
2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郭留希、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 | 7,917.97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于2018年1月26日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河南华晶为卖方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售设备一批;同日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相银融资租赁为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南华晶出租设备一批以供河南华晶生产所用。郭留希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具了《保证函》,郑州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对河南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河南华晶租金支付发生违约情形,相银融资租赁于2019年9月6日将河南华晶、郑州华晶诉至法院,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判决,判决河南华晶支付相银融资租赁截至2019年9月6日已到期租金,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为维护相银融资租赁合法权益免受更大损失,相银融资租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河南华晶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等。 | 二审审理中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郭留希 | 89,180.84 | 2016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郑州华晶、郭留希以及案外人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弘华融”)共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约定,天弘华融持有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98.82%的股权及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98.77%的股权。浙商银行拟设立定向资管计划出资9.75亿元委托银行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河汇证券”)认购天弘华融优先级基金份额。郑州华晶同意并承诺将在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天弘华融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出。《合作备忘录》签订后,浙商银行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后因郑州华晶、郭留希未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也未支付任何违约金,浙商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二审审理中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 | 涉诉金额 (万元) | 案情简述 | 案件进展情况 |
4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郑州华晶 | 181.63 | 青岛高测与公司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购买金刚砂、金刚石微粉等货物。此后,双方一直按该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供货、付款等事宜直至2019年。在双方合作期间,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支付了货款,但华晶销售未全部供货。经青岛高测初步核算,华晶销售尚有1816309.75元的货款未返还。另青岛高测认为郑州华晶作为华晶销售唯一股东,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 | 二审审理中 |
5 | 郑州华晶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1,932.74 | 郑州华晶与洛阳启明于2015年7月7日签订《供销合同》,合同金额1.68亿元,双方履行了交付、付款义务,但洛阳启明未向郑州华晶开具1.68亿元增值税发票,造成郑州华晶损失19327433.63元,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已受理 |
6 | 郑州华晶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1,063.01 | 郑州华晶与洛阳启明于2015年6月16日签订《供销合同》,合同金额1.68亿元,双方履行了交付、付款义务,但洛阳启明仅向郑州华晶开具了7560万元的 增值税发票,尚有924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未向郑州华晶开具,造成郑州华晶损失10630088.5元,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已受理 |
7 | 郑州华晶 | 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4,675.97 | 郑州华晶与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润矽”)于2019年10月9日签订了《设备改造合同》,约定河南润矽按郑州华晶设计进行合成设备改造,合同总金额40645万元。双方依约履行了改造、付款义务,但河南润矽未向郑州华晶开具40645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使郑州华晶无法按增值税进行抵扣,按现行增值税税率13%计算,造成郑州华晶损失46759734.51元,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 |
8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华晶 | 63.59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诉称其自2018年8月开始与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华晶”)业务往来,由商丘华晶向横店东磁购买合金顶锤,且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截至起诉日期,商丘华晶仍有635909元未付。同时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小贷”)为商丘华晶未在出资期限内承担出资义务的股东且商丘华晶为中原小贷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横店东磁向法院起诉,后向法院申请将商丘华晶原股东郑州华晶追加为被告。 | 尚未开庭 |
9 | 郑州华晶 | 河南华晶 | 2,015.51 | 2018年1月15日,河南华晶与田园园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田园园向河南华晶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郑州华晶等保证人出具了保证函,借款期间河南华晶还款1000万元。后经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豫0191民初213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河南华晶应偿还田园园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郑州华晶等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因河南华晶未履行上述义务,郑州华晶代为偿还2015.5133万元。河南华晶至今未向郑州华晶支付垫付款,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尚未开庭 |
2、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涉诉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公司根据已有判决、仲裁或调解结果及估计诉讼结果,2019年、2020年、2021年确认诉讼损失、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分别为332,115.35万元、56,180.65万元、65,218.58万元(其中2021年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结果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合计已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81,057.6万元,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事项公司暂未收到相关执行文书,所涉诉讼案件暂无法确认。
4、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规定,担保行为必须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目前,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5、因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存在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