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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两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总额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72,899,249.86元,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200%,未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1.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332.6万股,回购价格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9.2万股,回购价格为1.421元/股;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1.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332.6万份,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9.2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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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刚贵 宋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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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 炬

2022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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