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4-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孙伟文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4-2
(本页无正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 ||
郑汉杰 | 孙伟文 | |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